1.比选条件
(略) 平谷区大华山镇人民政府供暖系统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已批准实施,招 (略) 平谷区大华山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北京博* (略)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平谷区大华山镇人民政府供暖系统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
2.2建设内容: (略) 平谷区大华山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分布式清洁能源供暖进行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内容。
2.3最高限价:45元/平方米·年
2.4服务期限:施工工期:45日历天;能源管理期限:20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文件的获
4.1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9室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200元
4.5其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持以下资料1套进行现场确认,包括: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事宜须包括比选文件的获取);
(2)投标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
5.2地点: (略) 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5室
5.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平谷区大华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大街269号
联系人:王建军
代理机构:北京博* (略)
地址: (略) 平谷区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
联系人:刘凯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