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使用权招租公告
红政采交告招字﹝2024﹞08号
经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受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商铺)使用权。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位置 | 招租面积 (平方米) | 出租 起始价 (万元/年) | 竞价幅度 (万元/年/次) | 租期 (年) | 履约保证金 (元) | 年租金增长率(%) | 备注 |
1 |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元阳县南 (略) 北侧 | 29.36 | 1.* | 0.005 | 3年 | 0 | 1% | |
2 |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绿春县大兴镇城西段城建3号楼处 | 52.30 | 3.7656 | 0.005 | 3年 | 0 | 1% |
二、经营范围
元阳县南 (略) 北侧房屋(商铺)可用于百货、服装及文化用品等商贸类用途。绿春县大兴镇城西段城建3号楼处房屋(商铺)可用于百货、服装、果蔬、早点类用途。
出租房屋严禁以下活动:
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贮存危险、易燃易爆的违禁品;
2、租赁期间,负责“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公共设施),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未经出租单位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4、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等造成房屋损坏及无法续约的,合同自动解除;
5、其他具体事宜由竞得者和出租单位签订合同约定。
6、禁止违反消防相关条例,非法金融集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三、租期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租房屋1(商铺)位于元阳县南 (略) 北侧,招租房屋2(商铺)位于绿春县大兴镇城西段城建3号楼处,租期为3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租金年增长率及租金支付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铺,以第一年租金(成交租金)为计算基数,年租金增长率为1%,租金一年一付,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五、租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 户 行:工行蒙自红河广场支行
账 号:*1331
六、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8:30至 2024年5月21日下午16:30。
2、本次招租 (略) 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租申请书、承诺书”+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八、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招租公告》《招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招租文件获取。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招租文件及其它相关报名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点击CA 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7、B8号窗口)。
九、联系方式
1、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钱女士、朱先生,电话:0873—*。
2、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先生,电话:0873—*。
十、网络竞价时间
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可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 时以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 (略) 络竞价(网址:http://**#/homePage)。(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 (略) 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一、签订成交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2、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3室(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企业法人(或委托经办人)及招租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二、竞租方式及规则
1、竞租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竞价均按招租标的总面积年租金来竞价。
3、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50元(人民币)/每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
4、年租金总价: 年租金总价=成交价(元/年)。
十三、其它
1、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四、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上发布。
附:1、国有产权招租须知
2、竞租申请书
3、承诺书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