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鼓楼区综治促进中心和州桥、新华街道综治促进中心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鼓楼区综治促进中心和州桥、新华街道综治促进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略)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鼓发改字(2023)31号批准建设, (略) 鼓楼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易和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鼓楼区综治促进中心和州桥、新华街道综治促进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KFYH-2023-0503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2400 平方米。(1)对鼓楼 (略) 北侧现有一座两层既有建筑进行加层改造,框架结构,简单装修,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利用原建筑的结构潜力直接加层,并对整栋建筑进行装饰装修,(2)对鼓楼 (略) 南侧现有一座一层既有建筑进行加层改造,加盖二层,简单装修,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利用原建筑的结构潜力直接加层,并对整栋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对院内原有车棚进行拆除,新建三层建筑,(3)利用 (略) 内东墙空地,新建1层砖混结构建筑,简单装修,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
2.4建设地点: (略) 鼓楼区境内
2.5总投资额:约567.8万元
2.6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及合同要求并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窗体底端
2.7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等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 (略) 鼓楼区综治促进中心和州桥、新华街道综治促进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 (略) 鼓楼区综治促进中心和州桥、新华街道综治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以下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1.3 人员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的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 (略) 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1.4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公司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1.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 (略) 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2.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公司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4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 (略) 公共资 (略) 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25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25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鼓楼区中山路中段92号
联系人:洪先生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易和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新华街道内环南路25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