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分院净化系统及有线电视系统改造项目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 * 号 |
评审日期: | * 日 |
公示日期: | * 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任一项资质: ①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略) (略) 政处罚的,须 (略) 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4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采购人名称: | (略) |
采购人地址: | (略) 区 (略) 湖大道2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 |
项目负责人: | 张丙钊 |
联系电话: | *** |
废标公告内容: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