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海宁市城 (略) 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室内空气检测服务年度入围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宁市城 (略) 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室内空气检测服务年度入围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城 (略)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宁市城 (略) (略) 负责实施的项目室内空气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
2.2检测招标范围:海宁市城 (略) (略) 负责实施(包括代为管理或合作)的项目,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室内空气检测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气中含有的 *** 醛、苯、氨、氡、游离 *** 醛、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机污染物的专项检测服务。
2.3入围期限:公示结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省级质 (略) 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范围要求:具有室内空气( *** 醛、苯、 *** 苯、二 *** 苯、氡、TVOV、氨)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5日 14 时00 分,登 *** “浙江江 (略) 网”,通过“浙江江 (略) 网站”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进行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经审核通过)。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 (略) 网站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5日14时00分;地点: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1)因疫情影响,根据海宁市Ⅱ级应急响应要求,为避免人群集聚,本项目只允许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递交,建议采用EMS、顺丰,不接收到付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 (略) (略) (略) 和谐新村商务楼1513室欧 (略) 有限公司;接收人:江先生;联系电话: *** / *** 。
如因邮寄时间无法满足递交要求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 (略)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在开 (略) ,逾期不予受理。前往我公司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及“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
(2)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非年金形式的,须与投标文件一同邮寄,分别密封与标记,按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密封,标记为“投标保证金”,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本项目邮件寄送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随邮件一同邮寄,无需密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 (略) 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城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建设大楼北楼地 址: (略) (略) (略)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方先生联系 人: 江先生
电 话:0573- *** 电 话:0573- ***
传 真:传 真:0573- ***
2022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