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0日(7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q.com,传真:*、*,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环评文件批准书查询方式http://**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垫江县 (略) | 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 | 渝(垫)环准〔2023〕009号 | 2023年4月 12日 | 同意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