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吨高纯稀土金属靶材及2000吨高端稀土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3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25吨高纯稀土金属靶材及2000吨高纯稀土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 | ||
项目编号 | *06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2306-*-04-01-*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5吨高纯稀土金属靶材及2000吨高端稀土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设计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LJK*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高创稀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高创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5吨高纯稀土金属靶材及2000吨高端稀土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浏阳经开区洞阳路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1034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35208平方米,高纯金属车间2880平方米,靶材加工车间约2880平方米,深加工车间约14400平方米,稀土镁合金车间约5040平方米,中跨约1440平方米,辅跨1:约2880平方米,辅跨2:约2880平方米,原材料库约144平方米,危废库约144平方米,宿舍约1800平方米,食堂约600平方米,主大门约120平方米等。预计年产量高纯金属钪2t,铝钪合金靶材3t,铽靶14t,镝靶6t,稀土镁合金2000t。工程费用总投资约21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费用约1500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6000万元。设备费约33300万元,其中一期设备费用约12000万元,二期设备费用21300万元。本项目设计不包括设备费。
2.4投资估算:总工程建设费用21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费用15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
2.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协助调规单位进行调规工作)及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的工程建设部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包括整体项目,总建筑面积51034平方米;初步设计包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35208平方米,高纯金属车间、靶材加工车间和稀土镁合金车间、深加工车间等、10KV配电站、循环水泵站及消防泵站、浊循环水泵站、液氩气化站、原材料库、综合仓库和危险库等公用辅助设施、科研楼、宿舍、食堂、总图运输及厂区绿化、综合管网等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本项目设计不包括设备费。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0日,其中:
(1)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
(4)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②:①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限制招投标行为在处理期限内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前)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金属冶炼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冶金设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3.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承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21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7-21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按2 转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高创稀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长星路与隆园二路交叉口东180米 地 址: (略) 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1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项目负责人:易鸥(项目负责人)、谢璧隈
电 话:*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