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23〕45号)和《关于印发〈中江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农林发〔2018〕242号)安排部署,请各业主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申报。现将申报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中江县域内从事(种植、农机、畜牧、水产生的产经营人员);
(二)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三)遵纪守法、热爱农业、身体健康;
(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两年(含);
(五)从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六)具备现代农业理论与知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按照先进的生产经营模式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积极参与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在当地有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服务水平得到农民认可;
(七)积极参加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培训,参加过县级(含)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并通过相应考核,取得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书。
二、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地点:中江县凯 (略) 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618室(中江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陈潇宇
联系电话:*
附件:中江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报表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中江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市(州) 县(市、区) 镇(乡) 村 组 | ||
文化程度 | 家庭人口(人) | ||
从事产业 | 家庭劳动力(人) | ||
产业所在地 | |||
规模 | 从事本产业年限 | ||
上年家庭总收入 (万元) | 上年产业产值 (万元) | ||
农场主获得表彰奖励或参与培训情况 | |||
申请人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承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农业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