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追加)--勘察(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
项目名称:青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追加)--勘察(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追加)--勘察(测)设计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阶段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取得正式的批复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和②两种资质:①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 (略) 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得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 (略) (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 (略) 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 (略) 其他省份入驻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响应文件将被“ (略) ”拒收。
8、 (略) ,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如需进行多轮报价,必须使用“点聚签章服务”,请确保报价时已启动该服务。
9、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 (略) ,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青河县
联系方式: 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 (略)
地 址: (略) 亦岚酒店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梦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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