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项目 经理部
设备(土方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DPTL-SBZL-20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略) ,招标人为 (略) ,招标组织单位为 (略) 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土方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新建大理至至攀枝花铁路引入大理枢纽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 (略) 大理北满江区附近,工程总造价为:*.3789万元,项目施工范围为全线的四电及生产生活房屋,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3355m2,其中大理北站区域(不含大理北站站房及相关客运设施工程)相关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为30065m2,动车所区域相关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为43290m2;房屋基础主要采用预应力管桩、灌注桩等形式,主体结构主要为框架结构。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3日,每日 8:00-12:00 至 14:30-18:30 (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到 (略) 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方式免费发放。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3年 09月26日14时45分至15时00分。
7.2 递交地点: (略) 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9月26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与铁建商城(http://**)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略) 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大理白族 (略) 满江街道
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
监督电话 :0351-*
2023年09月18日
附表1
1.招标设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需用数量(台) | 租期(月) | 计划租赁周期(月) | 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挖掘机 | 卡特312B | 5 | 包月 | 10 | (略) | / | 租赁时间为暂定,具体依据工程实际进度确定。租赁方式根据现场施工实际采取包月、台班、小时等多种租赁形式,零星租赁价格以附表形式附后。 |
2 | 挖掘机 | 神钢260 | 3 | 包月 | 7 |
3 | 挖掘机 | 60 | 2 | 包月 | 8 |
4 | 渣土车 | 25m3 | 6 | 包月 | 10 |
5 | 装载机 | 50 | 4 | 包月 | 8 |
6 | 装载机 | 30 | 2 | 包月 | 5 |
7 | 压路机 | 22吨 | 2 | 包月 | 4 |
8 | 压路机 | 6吨 | 1 | 包月 | 5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所投业务的经营范围。
(2)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必须有监督检验报告。
(3)具备报价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5)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一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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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文件设备种类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