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杭州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DABM-W1003-2
项目名称: (略) 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零食饮料类、生活日用品类折扣率不得大于90%、香烟类折扣率不得大于90%。
采购需求: (略) 服务,超市一年消费额度约*元,采购人不保证消费最低额度,经营方自负盈亏,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若未出现违反2次以上合同条款,且年度满意率达95%以上,可逐年续签合同,超市服务合同累计不超过3年。如遇特殊情况,可视情延期。如:服务期限满,但下期招标还未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①供应商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三资”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时需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③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 (略) [ (略) 屯 (略) 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杭州 (略) 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证明:
a、供应商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 (略) 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b、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中国 (略) 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c、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信 (略) 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d、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 (略) 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e、供应商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国 (略) 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f、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开标前3年内)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已移除)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g、供应商在 (略) 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略) 竞价室(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5.项目地点: (略) 休宁县、 (略) 屯溪区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金额:*元。
(2)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
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户 名:杭州 (略) (略)
开户行:黄山屯溪农村 (略) 屯光支行
账 号:**
7.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 (略) 休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 (略)
地 址: (略) 屯 (略) 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洪工
电 话: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