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医院员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YCG-2020-009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00元/张
四、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支付金额 | 供货期限 |
1 | 员工生日蛋糕慰问券 | 约780张/年 | ¥100.00 | 3年 |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其中一家供应商(公司)为其他供应商(公司)最大股东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服务要求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实际支付金额为每张蛋糕券人民币100元(含税),供应商须报每张蛋糕券面值金额(实际使用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张);
2、供应商为每张蛋糕券配一张生日慰问卡。蛋糕券、生日慰问卡的制作样式由采购人决定,制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蛋糕券应可在成交供应商的所有门店消费任意商品。
七、付款方式
1、采购人每季度向成交供应商采购一次蛋糕券,支付金额按实际采购数量计算。
2、成交供应商每季度按采购数量开立对账单、正规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对账单、正规发票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八、成交规则:
1、在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选择蛋糕券面值报价最高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文件 (略) (略) 采购办。报价文件内容参考附件1。
十、提交资料地点: (略) 虎门镇树田路20 (略) 行政楼三楼采购办
十一、拟采购方式:院内货比三家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8日止
十三、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叶小姐,联系电话:0769-*
附件1: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docx
(略) (略) ?????????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