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岳圩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批复岳圩镇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项目建议书的函》(岳政函〔2024〕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岳圩镇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岳圩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岳圩镇大兴村、头扎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岳圩镇大兴村和美乡村示范点项目:场地清理平整5480平方米、河道清淤1720立方米、栽植乔木50株、栽植灌木200株、地被4050平方米、栏墙115米、仿木护栏696.4米、生态停车场550平方米、透水砖铺装689.3平方米、花岗岩铺装788平方米、 (略) 169平方米、石桌椅8座、球场看台24米、毛石台阶472.8立方米、村口标识建筑2座、景墙3座、拆除废旧建筑物或构筑物500立方米、健身器材6套、石笼花池228米、青砖花池192米、C3 (略) 面27平方米、1.2米高微菜园铁艺栏杆183米、路灯20套、石笼墙2808立方米、土方开挖1446立方米、回填土1190.6立方米、河岸砌护200米。
2.岳圩镇大兴村头扎屯污水处理工程:DN110入户排污管720米、DN200排污管367米、DN300排污管472米、管道开 (略) 面1062.5平方米,新建0.3米×0.3米排水沟115米、排污检查井41座、污水处理人工湿地1处、人工湿地配套化粪池1处。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88.*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84.*元和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503.*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建设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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