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以下要求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资信标评审-2.信用分评分中“执行《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信用分运用及联合体投标的指导意见》(滁公管综【2021】16 号文)。投 (略)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发布的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信用分≥40,得 5 分;40>企业信用分≥30,得 4.5分;30>企业信用分≥20,得 4 分;企业信用分<20,得 0 分。”
事实依据: (略)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中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信用分得分要求,本项评分明显倾向于本地企业,属于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限制了省内外其他潜在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原则。此外,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人资格要求-信誉要求中已经对投标人信用提出多项明确要求,无需再做信用分评分。 法律依据1: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依据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十一)营 (略) 场环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举措。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垄断协议、 (略) 场支配地位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 (略) 场环境。(十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清理取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投标人设置的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 (略) 场环境。法律依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综上,此项招标要求建议:删除评标办法中的信用评分。
答:本 (略) 面硬化、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故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因此本项评分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信用分运用及联合体投标的指导意见》(滁公管综【2021】16 号文)之规定设置,且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质疑事项1:本项目可报价范围过小,限制潜在投标人的主观能动性。质疑1依据:本项目的控制价为*.70元,根据招标文件第54页:投标人总报价如超过 A 值,A 值=最高投标限价×(1-J) +(暂列金额+暂估价)×1.09×J(其中 J=14%),则商务标不得分,且该投标报价不参与 B 值计算。计算结果为*.82元。即潜在投标人最高可投限价为*.82元。同时本项目要求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报价为异常低价,即不得低于*.45元。这两项要求直接将本项目的最终投标报价浮动控制在*元左右。作为一个控制价*的项目,设置如此狭小的报价区间,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设置方法直接影响了本项目商务部分得分的差异性。另一方面,本项目所采用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不完全适用于此类机电安装项目。《通知》中指的是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但本项目的主要施工内容为智能化 (略) 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机电安装类工程有别于传统建筑工程,我们的成本来源于设备的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成果、新技术的研发及使用、售后本地化服务等,所以不同企业的成本差异化较大。通过对此项目控制价的研究,我们认为在完全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情况下,投标报价完全可以低于控制价的85%且利润可观。此种情况设置异常低价,明显是浪费国家资源,同时 (略) 场的竞争性,有 (略) 场促进竞争的方针。
答:本 (略) 面硬化、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故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因此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质疑事项2:本项目技术标评分60分,占比过重。质疑2依据:本项目技术标打分占比过重,业绩分只有3分,但技术标评分60分,且均是通过“完整性、可行性、先进性、全面、合理”等模糊性表述由评委专家主观进行打分,一方面这违反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中第39条:“提出先进性、稳定性、成熟性等模糊表述,并规定由专家自由打分。”另一方面,本项 (略) (略) 交安设施的前端建设工程,实际是以建设施工为主,如此高比重的方案打分直接影响了招标结果,招标人是否认为方案写得漂亮即可等同于施工单位效率高、质量好、安全有保障呢?如此纸上谈兵是否违背了招标初衷?质疑2要求:减少技术标分值,细化技术标打分标准。
答: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已明确评审要求及各等级评分分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通知书的发出修改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数据电文”。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略) 81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张学茜
联系方式:055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胡国庆
联系方式:0550-*、*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 提交申请(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业务提交2022/10/24 15:53:200天0小时55分7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2/10/24 16:38:560天0小时46分3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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