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程)
项目编号:AHBD-GC-2024-014
项目名称: (略) 第一中学光伏板改造项目(3#教学楼屋顶改造项目)
采 购 人: (略) 第一中学(电子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电子签章)
2024年10月18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第三章 危大工程清单.................................................................. 16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7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21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27
第八章 图 纸................................................................................ 28
第九章 供应商须知...................................................................... 29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略) 第一中学光伏板改造项目(3#教学楼屋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第一中学光伏板改造项目(3#教学楼屋顶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AHBD-GC-2024-014
项目名称: (略) 第一中学光伏板改造项目(3#教学楼屋顶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元
最高限价:*.11元
采购需求: (略) 第一中学光伏板改造项目(3#教学楼屋顶改造项目), 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 (略) 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话登记报名,登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发放电子稿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仁和新街S6,503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第一中学
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无 (略) 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梅
电话:*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性质 | 采购工程 |
2 | 公告媒体 | |
3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 □是,本项目共分为 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 采购包。 |
4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 (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 ;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 (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5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
6 | 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 |
7 | 项目经理要求 | 项目经理除符合采购需求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网页链接:)相关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 (略) 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示例: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签名示意 注:(1)“②个人签名”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知情承诺的,该证书无效。 (2) “②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①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该证书无效。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2021年8月1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国一 (略) 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响应文件应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联系方式: 4.其他: |
9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0 | 响应文件提交 |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2、投标单位均应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份标明为“正本”,其余二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需要胶装装订,不接受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需装袋密封递交(投标文件请放入同一袋中密封),封口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书写清晰。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 (略) ,必须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5、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的全部表格、资料,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6、投标单位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注:未按规定格式装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递交投标文件正副本、未按规定格式封装投标文件均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 日。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
13 | 建设地点 | (略) (略) |
14 | 计划工期 | 60天 |
1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6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按月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进度款(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后续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17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如成交金额在100-*元内:代理费=*元×1.2% + (成交金额-*元)×0.48%;(2)如成交金额低于*元,则代理费=成交金额×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 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银行转账 。 4.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据实支付 |
18 | 最后报价 | 供应商在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在收到磋商小组通过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公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 |
19 | 税金 | 本项目采取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 9% 。 |
20 | 人工费工日单价 | 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 162 元/工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综合工日单价不得低于 162 元) |
21 | 危大工程 | □是,本项目涉及危大工程,详见本章:危大工程清单。 ■否,本项目不涉及危大工程。 |
22 | 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 |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23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 |
24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25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 (略) (略) 理。 |
无。
注:
(1)上述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所有危大因素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编制相应的专项方案。
(3)未提供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
1.以下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
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500≤Y<*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6000≤Y<*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 | 5000≤Z<*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5000≤Y<*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500≤Y<*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3000≤Y<*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2000≤Y<*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 | 1000≤Y<*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 | 5000≤Z<*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 | 8000≤Z<*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 (略) 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 (略) 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略) 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略) 第一中学光伏板改造项目(3#教学楼屋顶改造项目),该项 (略) (略) 。
*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提供证书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3、质保期:3年
1.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磋商及最后报价
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2符合上述2.3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4.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 1.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略) 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 (略) 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 (略) 理的情形 |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盖章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响应报价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工期、质量标准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分项报价表或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 |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 |
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 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 |
实质性要求 | 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 | |
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成交的情形 |
3.澄清、说明或更正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4.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1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 | 17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 |
供应商业绩 | 4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2 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4.2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 | 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总体概述,至少包括施工总体设想表述、 (略) 及实施方案。 (1)有详细完整的总体实施内容描述,施工总体设想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有完整的总体实施内容描述,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总体实施内容描述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管理制度 | 5分 | 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本项目组管理制度等。 (1)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管理制度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管理制度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制度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同类业务(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 (1)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1)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1)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临时设施布置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现场临时设施布置,至少包括机械设 (略) 域、维修人员休息工棚、现场材 (略) 域等。 (1)临时设施布置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临时设施布置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临时设施布置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应对方案 | 5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实施重点难点应对方案。 (1)对工作的重点难点理解全面、透彻,应 (略) 清晰,内容丰富且完全满足项目的需求的,得5分; (2)有对工作的重点难点理解和应对方案,基本适合项目需求,得3分; (3)有对工作的重点难点理解,但应对方案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分; (4)对工作的重点难点理解和应对与本项目情况无关或未提供不得分。 |
安全文明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至少包括现场施工工作的安全目标、文明目标、安全文明的实施方案以及对应的保障方法。 (1)安全文明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安全文明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安全文明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环境保护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至少包括现场施工工作的环保要求、环保目标、环保实施方案以及对应的保证措施。 (1)环保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环保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环保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5分 | (1)针对本项目有非常明确的变更控制目标,对变更控制有相应的工作程序、具体方法和措施,措施全面且有针对性,能够对项目建设内容及工作范围的变更进行严格把关和控制,对项目施工变更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得5分; (2)针对本项目有明确的变更控制目标,变更控制的方法和措施贴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 (3)针对项目有变更控制工作目标、控制方法描述,方案有待改善的,得1分; (4)变更控制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0分。 | |
应急预案 | 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预案,内容至少包括应急事项的种类及原因分析、临时应对措施及解决方法等。 (1)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应急预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应急预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 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档案资料管理方案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括人员档案管理、材料管理档案、施工过程记录档案等。 (1)档案管理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档案管理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档案管理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工地标准化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地标准化及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审。 (1)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非常详细的标准化工地保证措施,且措施完整,可行性强的,得5分; (2)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标准化工地和保证措施,措施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标准化工地和保证措施,方案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协调方案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协调方案,包括与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内部工作交流等协调工作。 (1)协调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协调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协调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三、其他
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4.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交供应商业绩(如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略) 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方)通过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 评定,(成交人名称)(以下简称:*方)为本项目成交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方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工程
1.2.1 工程名称: ;
1.2.2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2.3 工程质量: 合格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1.4 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
1.4.1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 。
1.4.2 结算账户:
*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_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1.5 工程工期、工程地点
1.5.1 工程工期: ;
1.5.2 工程地点: (略) (略) 陶辛镇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工程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迟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 (略) 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略) 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
1.6.7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1.6.8 如果*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方可要求*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1.6.9 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应充分协商,*方应对*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1.6.10 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方合法利益受损的,*、*双方应充分协商,*方应对*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① 种方式解决:
①将争议提交向本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②向 (略) 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 方: (单位盖章) *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1. 工程量清单说明通则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响应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2. 响应报价说明通则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必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成交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费,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并考虑风险因素。
2.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不完全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组价。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除可能出现的政策、 (略) 场的变化以及由于采购人分期付款带来的资金占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响应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2.5人工费工资标准应严格执行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2.6措施费:措施费计算按现行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费用标准执行以及采购文件报价格式文件要求计算。
2.7税金: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计算。
2.8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成交供应商以最后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交由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3.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1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3.2补充说明:
4.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1. 图纸目录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张数 | 备注 |
1 | ***容量 | 电子版 | ||||
1.定义
1.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磋商文件共十章,内容如下:
第 一 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 二 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三 章 危大工程清单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 六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七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八 章 图纸
第 九 章 供应商须知
第 十 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 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6.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
9.4采购项目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和撤回
11.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1.2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3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
11.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3.响应文件审查
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
14.响应文件的澄清
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5.竞争性磋商终止
1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保密要求
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17.成交通知
17.1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安徽省 (略) 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18.质疑与投诉
1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也可以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18.4质疑与 (略) 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9.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 (略) 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20.其他
20.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封面)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 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小写) **** 的响应报价,遵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资质为 。如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分包。
3.如我方成交,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其资质为 ,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
4.如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在响应工期 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全部工程,并确保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 标准。
5.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6.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8.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一、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岗位。
二、我单位对本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略) 理。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电子印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略) 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 (略) 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①供应商应审慎填报本声明函。
②企业名称(盖章)即供应商(盖章)。
③工程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工程标的即可。
④采用联合或合同分包方式的,供应商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填写不真实谋取成交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无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四、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其他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电子响应文件中须输入姓名)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②]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六、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1
工程
投 标 总 价
供应商: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表2
投标总价 | ||||
采 购 人: | ||||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价(小写): | ||||
(大写): | ||||
供应商: | ||||
(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
(签字或盖章) | ||||
编 制 人: | ||||
报价表3
总说明 | ||
工程名称: | 第1页 共1页 | |
报价表4
D.1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计 | ||||||
说明: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
报价表5
D.2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计 |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
报价表6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 暂估价 | ||||||||
报价表7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JC-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2 | JC-02 | 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3 | JC-03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4 | JC-04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5 | JC-05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6 | JC-06 |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7 | JC-07 | 临时保护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8 | JC-08 | 赶工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分部分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 |||
合 计 | ||||||
报价表8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 | J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
(略) | |||||||
2 | JF-02 | 文明施工费 | |||||
3 | JF-03 | 安全施工费 | |||||
4 | JF-04 | 临时设施费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5 | JF-05 | 环境保护税 | |||||
合 计 | |||||||
报价表9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
报价表10
H.2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注:此表由采购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供应商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
报价表11
H.3 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注:此表中“金额”由采购人填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所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 |||||||
报价表12
H.4 计日工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一 | 人工 | ||||
人工费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费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费小计 | |||||
合 计 |
报价表13
H.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 |||||||
2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
合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采购人填写,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费率及金额由采购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供应商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
报价表14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增值税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 ||||
合 计 | ||||||
报价表15
J.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说明:此表由采购人填写,供应商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
报价表16
J.2、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说明:此表由采购人填写,供供应商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
报价表17
J.3 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 投标单价 | 备注 | |||
注:1.此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其他内容由采购人填写。 2.采购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 (略) 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
报价表18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1.1 | 定额人工费 | ||||
1.2 | 定额机械费 | ||||
1.3 | 综合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3 | 不可竞争费 |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2 | 工程排污费 | ||||
4 | 其他项目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 | ||||
工程造价=1+2+3+4+5 | |||||
报价表19
E.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1页 共6页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 编码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 料 费 明 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暂估 单价 (元) | 暂估 合价 (元) | |||||||||
其他材料费 | - | - | ||||||||||||||
材料费小计 | - | - | ||||||||||||||
七、供应商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相关要求(下列 (略) 中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内容不一致的,以下列要求为准):
1.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2.其他要求(如有): 暂列金、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不可同比下浮
[①]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活动。
[②]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