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鞍山市政府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4-09-10 至 2024-09-18 | 撰写单位: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撰写人: | 赵智超 |
( (略) 政府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政府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政府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略) 政府办公区的保洁、食堂、会务等服务工作,为市政府办公区正常运行提供物业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合同须一年一签;若对中标供商服务不认可或财政预算变化,则不再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
(略) 政府办公区的绿化养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8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3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22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CA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26.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 (略) 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20.1条。 8.供应商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 (略) (略) 并电话确认(纸质保函联系电话:*),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 (略) (略) 建设工程部 黄女士 收件地址: (略) 铁 (略) 269-271号 二楼223开标室(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9.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铁东 (略) 3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铁 (略) 269-271号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建鞍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001包子账号: *9117 ;002包子账号: *9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