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辽宁 (略) 委托盘锦 (略) 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 (略) 年产10万吨*二酸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公 (略) (略) 辽滨经开区华锦路以西、合力街以南。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两条年产5万吨*二酸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采用生物发酵法生产*二酸产品。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年产*二酸5万吨、二期设计年产*二酸5万吨。
·现有工程介绍:公司现有工程包括年产5万吨L-乳酸项目、年产10000吨生物基1,4-*二醇项目、5000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项目,以上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在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2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盘锦 (略)
·通讯地址: (略) 兴隆台区兴盛街道橡树湾社区筑景巴塞罗那一期39-109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427-*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进行工程分析,判断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的结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方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MBaNp9LiGMZsPilB8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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