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5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略) 海勃湾区 (略) 年入洗原煤*吨绿色低碳加工贸易产业园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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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海勃湾区 (略) 年入洗原煤*吨绿色低碳加工贸易产业园项目 | (略) 海勃湾骆驼山矿区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年入洗原煤*吨高效低碳选煤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包含水、电、暖、道路),其中重介主洗系统建设规模为*吨/年,块煤筛分跳汰系统建设规模为*吨/年。项目机修车间及材料库、消防水池及泵房、锅炉房、生活办公设 (略) (略) 厂区现有。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 (1)废气 1)汽车受煤坑卸煤粉尘。 设置2套原煤汽车受煤坑,受煤坑采用密闭式可有效阻隔粉尘外溢,阻隔率为95%。为进一步控制粉尘飞扬污染环境,在受煤坑处设置喷雾炮,抑尘效率为90%。经计算,汽车受煤坑卸煤粉尘经处理后排放量为134t/a,为无组织排放。 2)煤棚粉尘。 项目原煤堆棚采用全封闭式结构,运营期煤棚内受煤坑、原煤转载点、原煤卸料点等会有粉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项目主要逸散尘源排放因子为0.1kg/t,经计算煤棚粉尘产生量为1000t/a。原煤堆棚采用封闭式结构,可有效较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3)筛分排矸车间粉尘。 项目筛分排矸车间为密闭式结构,设计对分级筛、破碎机及皮带落料点均设置吸尘管,粉尘经收集后送入车间湿式水膜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经除尘后气体通过该车间外25m高排气筒(P1)排放。湿式水膜除尘器风机风量为*m3/h,集气效率为90%,除尘率为98%。经计算,筛分排矸车间皮带落料、分级筛及破碎机运行阶段粉尘排放量为153t/a,排放速率为28.98kg/h,排放浓度34.09mg/m3,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2)废水 1)煤泥水 根据设计资料,项目选煤过程中煤泥水产生量为 3339.1m3/h,煤泥 (略) 循环,不外排。 煤泥水处理系统主要由浓缩和压滤作业组成,浮选尾煤经浓缩后,溢流作为澄清水返回系统复用,底流由高效节能快速压滤机脱水回收,滤液返回浓缩池,滤饼经转载进入煤泥棚堆放。浓缩车间设絮凝剂自动添加装置;选煤厂设8台浓缩机,确保煤泥 (略) 循环,煤泥厂内回收。 2)车间跑冒滴漏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主厂房及浓缩车间地面需要定期冲洗,由此产生冲洗废水。冲洗废水间歇性产生,产生量约0.9m3/d,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产生浓度约1000mg/L,经截排水沟收集,全部泵至浓缩池处理,不外排。 选煤滴、跑、漏水等经截排水沟收集,全部泵至浓缩池处理(随机产生,产生量很小,不计入水平衡)。 3)洗车冲洗废水 项目运输车辆轮胎冲洗用水为1980m3/a,废水产生量约占用水量的90%,废水产生量为1782m3/a。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重复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生的噪声源强范围为80-110dB(A)。①选用技术先进、运转平稳、质量可靠的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设置橡胶垫、橡胶弹簧等减振措施;③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配煤系统、筛分破碎系统等)进行单独设置吸声消音等材料;④在无法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的作业场所,根据需要建立隔音值班室,同时操作工人加强个人防护,佩戴耳塞、耳罩等,降低噪声对工人环境的影响;⑤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汽车驶入场区后限速 30km/h,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排放;⑥运煤车辆经过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减少交通噪声对运输沿线居民声环境的影响;⑦加强绿化,厂界和主 (略) 两侧种植绿化树林带,以起到较好的隔音效果。 (4)固废 1)大块矸石 项目原煤在筛分排矸车间双层筛分级后,筛上大粒径煤需要手选出大块矸石,根据物料平衡,大块矸石产生量约为106.*t/a。在块矸石仓临时储存,最终 (略) 科兆恒升 (略) 处置。 2)矸石 项目主厂房洗煤生产线会产生煤矸石,根据物料平衡,煤矸石产生量为*t/a。在矸石仓临时储存,最终 (略) 科兆恒升 (略) 处置。 3)煤泥 项目浓缩车间煤泥水进入浓缩机进行浓缩处理后压滤产生的煤泥落地晾干。根据物料平衡,煤泥产生量约21 万t/a,掺入中煤外售。 4)沉淀渣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渣分离后,沉淀渣产生量为0.6t/a,掺入煤矸石中一并处理。 5)废机油 项目设备运行、保养检修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217-08)。废机油用防雨、防渗的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