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五 (略) 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略) 五 (略) 111号
联系方式:0633-(略)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荣 (略)
地 址: (略) (略) 安泰国际广场1号楼25楼2501室
联系方式:0633-(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 (略) 交通警察大队视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T-(略)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五 (略) 交通警察大队视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 1宗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略).00元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泽荣 (略) ( (略) (略) 安泰国际广场1号楼25楼25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四、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 (略) 交通警察大队8楼会议室。
3.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 (略) 交通警察大队8楼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