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涡阳县民政局2024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涡阳县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3〕157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及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切实提升我县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年度省、市分配任务,2024年底前我县需完成17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往年工作经验并参考周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计划按户均改造金额不超过900元标准开展实施,总投入资金预算金额155.*元。 二、采购要求 (一)实施对象 特殊困难老年人是指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要求如下:1.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确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供养的,优先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2.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持有残疾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3.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 2 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不予改造。 (二)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参考《安徽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详见附件 5),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居家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如老人家庭需要需自付费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按照自愿、安全、便利、 (略) ,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改造需求,丰富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户均资金不超过900元。资金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55.*元。资金来源为皖财社〔2023〕1347号文件中下拨的老年人福利(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06.*元和皖财社〔2023〕1520号文件下拨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福彩公益金)49.*元,总计155.*元。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服务机构 涡阳县民政局及时部署实施,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资金,及时安排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通过集中采购、委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实力强、服务优的合法专业机构进行实施。 (二)评估确认方案 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和自理能力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经特殊困难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村(社区)初审并逐级报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三)组织改造实施 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服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档案》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并由老年人或亲属、社区(村)、街道(乡镇)确认后,移交县级民政部门。签订合同后,服务机构须90天内完成1730户改造服务。 (四)全面验收审查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改造服务机构提交的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后,组织验收审查,合格后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上签字盖章,未通过的应组织服务机构重新实施改造,直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采购的适老化改造物品有质保期限的按实际质保期执行,无质保期的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一年。 | 106.3 | 2024年05月 | 100%面向中小企业 |
2 | 涡阳县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3〕157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及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切实提升我县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年度省、市分配任务,2024年底前我县需完成17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往年工作经验并参考周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计划按户均改造金额不超过900元标准开展实施,总投入资金预算金额155.*元。 二、采购要求 (一)实施对象 特殊困难老年人是指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要求如下:1.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确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供养的,优先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2.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持有残疾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3.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 2 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不予改造。 (二)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参考《安徽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详见附件 5),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居家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如老人家庭需要需自付费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按照自愿、安全、便利、 (略) ,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改造需求,丰富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户均资金不超过900元。资金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55.*元。资金来源为皖财社〔2023〕1347号文件中下拨的老年人福利(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06.*元和皖财社〔2023〕1520号文件下拨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福彩公益金)49.*元,总计155.*元。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服务机构 涡阳县民政局及时部署实施,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资金,及时安排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通过集中采购、委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实力强、服务优的合法专业机构进行实施。 (二)评估确认方案 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和自理能力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经特殊困难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村(社区)初审并逐级报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三)组织改造实施 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服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档案》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并由老年人或亲属、社区(村)、街道(乡镇)确认后,移交县级民政部门。签订合同后,服务机构须90天内完成1730户改造服务。 (四)全面验收审查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改造服务机构提交的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后,组织验收审查,合格后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上签字盖章,未通过的应组织服务机构重新实施改造,直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采购的适老化改造物品有质保期限的按实际质保期执行,无质保期的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一年。 | 49.4 | 2024年05月 | 100%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涡阳县民政局
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