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PCJC*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BPA装置7台塔器内件-包3
中海 (略)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PCJC*/01 |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BPA装置7台塔器内件-包3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BPA装置7台塔器内件-包3
7台
2026年1月31日前交货,交货期为暂定,买方提前6个月通知卖方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的最终交货期。
(略) 大亚 (略)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1)中海 (略) (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 (略) 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本项目用地位于中海壳牌一期,总用地面积约29公顷,包括*吨/年双酚A(BPA)装置、*吨/年碳酸二苯酯(DPC)装置、*吨/年聚碳酸酯(PC)装置,以及其它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厂外工程等。
(略) 大亚湾经济技 (略) 石化 (略) 。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ISO9001)质量体系 认 证 证 书 、 GB/T* ( ISO*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GB/T*(OHSAS*)或 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http://**)或认 (略) 站上查询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 (略) 内唯 (略) 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 技术支持要求 本次招标中所涉及塔器为装置中的关键设备,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单位应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及计算能力。为了保证塔内件的质量和长期稳定运行效果,本次招标规定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设计)应为以下单位之一:上海苏尔寿 (略) 、北京 (略) ,湖北 (略)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技术支持单位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或协议。 不允许技术支持(设计)将与本项目有关塔内件设计授权两家及以上供货方参加本次投标,如超过两家(含两家)用同一技术,则均视为无效,导致废标。 3. 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BPA装置(双酚A装置)中至少具有1台直径≥3500mm的脱水塔填料塔内件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 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规格型号、装置名称等(如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上述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图纸等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2)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到货验收单或入库单或用户证明)等。 4.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须满足提供的近三年报表中净利润至少有两年盈利且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0。 5.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否
2024-10-18 到 2024-10-23
请登录(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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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11-12 09: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 (略) )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 (略)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中海 (略)
(略) 大亚 (略) 澳头石化大道中320号,惠州三期项目组
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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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
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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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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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信息
中海 (略)
中国 (略) 惠 (略) 支行
*7402
汇款说明:请备注“招标编号-购买标书款” 缴费后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并发至以下招标联系人邮箱),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待招标人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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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