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11:45:38
饶平大桥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略) 令第682号修改)、《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饶平大桥新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饶平县黄冈镇(起点位于黄冈河东岸, (略) 、 (略) 相交接,路线呈东西走向,跨过黄冈河,终点位于黄冈河西岸)
三、建设单位: (略) 建设养护中心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9日
六、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68-*
通讯地址: (略) 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交通大楼三楼( (略) 局内第二栋办公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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