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略) : 你公司《沧淄线黄河穿越段安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为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改造工程,改造段位于沧淄线黄河穿越段7#阀室与8#阀室之间。改线共分两段,即河堤内改线段和淤背区改线段,建设地 (略) 高 (略) 惠民县。河堤内改线段是在黄河左岸滩地内沿大堤向东敷设约95米,之后转向南敷设,以定向钻方式穿越黄河主河道及滩地,穿越长度约为2530米,定向钻与黄河交叉角度约为70°,管道出土后转向东南方向继续向前敷设约85米,改线后管道长约2710米,较 (略) 长度减小160米。淤背区改线段是管道起自沧淄线原管道里程L148-310m,管道从起点 (略) 由方向爬越黄河淤坝工程之后与原管道在里程L148-210m处水平相接。工程不新增站场和阀室,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93%。工程建设符合《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 (略) 线,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擅自破坏植被和伤害野生动物。加强观测,避免施工对野生动物造成影响或伤害。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在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阀室和弃渣场。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对剥离的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单独堆放、回填利用等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选取乡土物种进行生态修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施工迹地的生态功能。(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场地铺设防渗材料,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施工场地设置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定向钻泥浆池进行防渗处理,禁止在河堤范围内给施工机械加油和清洗设备,设备漏油及时清理处置。清管试压水尽量收集后重复使用。妥善收集处置运营期各类污(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应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 (略) 等抑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加强设备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和非正常工况排放。加强施工车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达标。采取安排在白天放空等措施,切实减缓突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渣、焊头等一般固体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渣土用于管沟回填、场地平整等,废弃泥浆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覆土填埋;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物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巡线频次。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应急监测计划;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配置等应纳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 (略) 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淄博、 (略) 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 (略) 高青县、 (略) 惠民县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4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