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1
红钢二街( (略) -青山港)排水工程 | |||
(略) 青山区红钢二街( (略) -青山港) | 600 | ||
(略) 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 | 张建勇 | ||
*.89 | 100 | ||
2027-01-01 | |||
改建 | |||
本项目改造范围西 (略) ,东至青山港,道路全长约2457米。 (略) 新建BH=2.6x2m~BH=5x2.2m雨水主管涵全长约2470米,污水主管全长约2133米。仅对因排水管涵施工破除的 (略) 面按原状恢复长约2457米,对管线施工造成的人行道破损进行原状恢复,交通标线重新施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排水工程、排水结构、电气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涉铁专项等 | |||
环保措施: 施工时要求做到及时清理,现场生活废弃物,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作业和生活环境,同时现场废弃材料及时清运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污染为机械噪声,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固定的机械噪声源应设在密闭棚内。(1)若施工点距居民区不足200m,要对产生噪声的机械,限制施工时间,白天中午休息时间,22:00~8:00的夜间不安排施工。(2)若距施工点200m范围内,有中、小学校或医疗单位等对噪声特别敏感的受体,应改用低噪音施工方法。(3)由于大于90dB (A)的噪声,即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特别是对长时间与噪,声源接触的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劳动卫生防护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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