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二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7项“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4)5号),《 (略) 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更正为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5号),《 (略) 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以上内容发生变更,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 (略) (隆化县)(http://**_lh)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此次更正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文件技术标部分:(招标)招标文件3.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