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ZD[2023]014-2号FZ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以下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项目建设规模中“和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废弃收集处理”统一修改为:“和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废气收集处理”。
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联系方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电话:*”修改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http://**.cn/npztb/;电话:0599-*”
3、原招标文件中: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的,均修改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提供。
4、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一、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人民币22000万元(暂估),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其中:
1、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为400万元。a、勘察费取费如下:暂定52万元。 勘察费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按实际勘察工作量进行结算。b、设计费取费如下:暂定34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内容所占比例下浮1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最终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为准。设计费计算公式:施工图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占比60%×〔1-10%〕;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5712万元;
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最高限价:14825万元;
4、运营费最高限价:1063万元/年。”
修改为:
“一、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人民币22000万元(暂估),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其中:
1、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为338万元。a、勘察费取费如下:暂定52万元。 勘察费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按实际勘察工作量进行结算。b、设计费取费如下:暂定28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内容所占比例下浮2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最终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为准。设计费计算公式:施工图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占比60%×〔1-20%〕;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8393万元;
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最高限价:12813万元;
4、运营费最高限价:456万元/年。”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投标人企业自身实力、招标文件约定、工程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各项可能的风险,自行填报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总报价。
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②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400万元直接计入,不再下浮;
3、投标人报价暂按:(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1-下浮幅度值K)+勘察设计费=****元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8%-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投标人应按上述下浮幅度值区间报价,否则投标报价不得分。
4、运营维护费用最高限价:1063万元/年,实际结算方式详见《运行维护合同》。
5、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实行限额设计,工程量按实计量。中标价即合同暂定价。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且图纸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本招标文件中“施工图预算”均指未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的金额,施工图预算价不得高于相应的概算批复价),并按中标K值进行下浮,以此确定合同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若施工图预算高于相应概算批复价,中标人有义务通过设计优化降低预算,否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符合要求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经招标人与中标人确认后送光泽县财政投融资服务中心审核,并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率%)金额作为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中标人需优化成本进行全过程成本管控,尽可能减少或避免非必要支出。
6、本工程的投标报价由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运营与维护费组成,其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含了增值税(合同实施中,承包人申请付款时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建安工程费增值税率为9%,勘察设计服务费增值税率为6%,设备购置费增值税率为13%,若增值税税率政策性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但投标人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计税率应与结算价款所计税率一致(即:增值税税率若允许调整的,则合同实施中合同价款应按调整后税率进行增值税调差,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调整后税率)。”
修改为:
“1、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投标人企业自身实力、招标文件约定、工程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各项可能的风险,自行填报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总报价。
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②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338万元直接计入,不再下浮;
3、投标人报价暂按:(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1-下浮幅度值K)+勘察设计费=****元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9%-11%(含9%,不含11%),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投标人应按上述下浮幅度值区间报价,否则投标报价不得分。
4、运营维护费用最高限价:456万元/年,实际结算方式详见《运行维护合同》。
5、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实行限额设计,工程量按实计量。中标价即合同暂定价。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且图纸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本招标文件中“施工图预算”均指未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的金额,施工图预算价不得高于相应的概算批复价),并按中标K值进行下浮,以此确定合同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若施工图预算高于相应概算批复价,中标人有义务通过设计优化降低预算,否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符合要求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经招标人与中标人确认后送光泽县财政投融资服务中心审核,并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率%)金额作为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中标人需优化成本进行全过程成本管控,尽可能减少或避免非必要支出。
6、本工程的投标报价由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运营与维护费组成,其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含了增值税(合同实施中,承包人申请付款时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建安工程费增值税率为9%,勘察设计服务费增值税率为6%,设备购置费增值税率为13%,若增值税税率政策性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但投标人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计税率应与结算价款所计税率一致(即:增值税税率若允许调整的,则合同实施中合同价款应按调整后税率进行增值税调差,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调整后税率)。”
6、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签字或盖章特殊要求:“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说明中的“盖单位公章”系指加盖独立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上传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件或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投标格式中要求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的,则需上传分包单位盖该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盖该单位电子公章。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否则扣除相应子项目评分10分/处,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说明中的“盖单位公章”系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上传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件或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投标格式中要求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的,则需上传分包单位盖该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盖该单位电子公章。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否则扣除相应子项目评分10分/处,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7、原招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有描述为45分钟的,统一修改为60分钟。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表格: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0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工程业绩:5分 资信:15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 |||||||||||||||||||||||||||||||||||||
项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5 | 2.2.2(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80分) | 建设部分报价评分(60分) | 一、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法: A=(工程建设部分最高控制价-勘察费-设计费)×(1-K)+勘察费+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00%~10.00 %(含8.00%,不含10.0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技术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勘察费52万元,设计费348万元。 二、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计算公式: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1。 其中: 1、Q1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1=0.5;当ai>A时,Q1=1。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运营部分报价评分(20分) | 一、运营部分评标基准价(F基)计算方法: 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Fi=招标人公布的暂定运营费F×(1-下浮率 K2 值) 其中: 1、F基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 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为通过评审的有效 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2、K2 值的取值范围为 8.00%~10%(含8.00%,不含10.00%),不在此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运营部分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项目运营部分投标报价Fi(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按以下具体评分规则计算投标人项目运营部分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PF=20×(1-|Fi-F基|/F基×Q2) PF——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得分; Fi——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F基=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当Fi>F基时,Q2=1。 注: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6 | 2.2.2(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7 | 2.2.2(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8 | 2.2.2(4) | 业绩评分标准 (5分) | 设计业绩(1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设计业绩得1分:( 需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设计项目业绩无效)否则不得分。 | ||||||||||||||||||||||||||||||||||||
工程总承包业绩(1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46亿元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等。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注:“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予重复得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分。 | ||||||||||||||||||||||||||||||||||||||||
获奖业绩(3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中华人民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获奖内容应体现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完成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 |||||||||||||||||||||||||||||||||||||||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获奖信息,必须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获奖信息,或者土木工程协会、勘察设计协会等门户网站查询得到其获奖公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地址和获奖信息的相关截图,否则业绩不计。 | ||||||||||||||||||||||||||||||||||||||||
10 | 2.2.2(5) | 资信评分标准 (≤15分) | 企业资质资格(4分) | 承担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承担主体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 | ||||||||||||||||||||||||||||||||||||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4分) | 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4分;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作为分 (略) 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 (略) 全资子公司的,得2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投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3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三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1分。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运营的单位派出的运营维护指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其中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另一人具备注册公用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运营的单位派出建设运营维护技术指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其中1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另1人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上述人员(4人)不得相互兼职;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1分。 | |||||||||||||||||||||||||||||||||||||||
企业信用评价(2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 (略) 级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 http://**:98/kcsgt/XYF?index=0)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施工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0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工程业绩:5分 资信:15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 ||||||||||||||||||||||||||||||||||||
项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5 | 2.2.2(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80分) | 建设部分报价评分(70分) | 一、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法: A=(工程建设部分最高控制价-勘察费-设计费)×(1-K)+勘察费+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9.00%~11.00 %(含9.00%,不含11.0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技术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勘察费52万元,设计费278万元。 二、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计算公式: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1。 其中: 1、Q1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1=0.5;当ai>A时,Q1=1。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运营部分报价评分(10分) | 一、运营部分评标基准价(F基)计算方法: 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Fi=招标人公布的暂定运营费F×(1-下浮率 K2 值) 其中: 1、F基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 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为通过评审的有效 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3、K2 值的取值范围为 9.00%~11%(含9.00%,不含11.00%),不在此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运营部分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项目运营部分投标报价Fi(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按以下具体评分规则计算投标人项目运营部分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PF=10×(1-|Fi-F基|/F基×Q2) PF——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得分; Fi——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F基=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当Fi>F基时,Q2=1。 注: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6 | 2.2.2(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7 | 2.2.2(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8 | 2.2.2(4) | 业绩评分标准 (5分) | 设计业绩(1.5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设计业绩得1.5分:( 需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书中需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否则其设计项目业绩无效)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包括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审查完成日期等信息)。查询不到施工图审查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 |||||||||||||||||||||||||||||||||||
工程总承包业绩(1.5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亿元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等。 (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4)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其业绩不计。 (5)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注:“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予重复得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分。 | |||||||||||||||||||||||||||||||||||||||
获奖业绩(2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中华人民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 (略) 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0.5分。(获奖内容应体现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提供多个获奖证明的,只计得分最高的1项。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完成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国家级优质工程(含环保工程)奖得1分, (略) 部级优质工程(含环保工程)奖得0.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多个获奖证明的,只计得分最高的1项。 | ||||||||||||||||||||||||||||||||||||||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获奖信息,必须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获奖信息,或其获奖公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地址和获奖信息的相关截图,否则业绩不计。 | |||||||||||||||||||||||||||||||||||||||
10 | 2.2.2(5) | 资信评分标准 (≤15分) | 企业资质资格(4分) | 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得2分。 上述勘察设计资质只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承担主体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 上述施工资质只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 |||||||||||||||||||||||||||||||||||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4分) | 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4分;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作为分 (略) 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 (略) 全资子公司的,得2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投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6、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7、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9、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3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至少三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证书),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1分。 若上述人员构成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1人的,其他人员要求不变,得0.5分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运营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的运营单位管理人员中,具有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运营管理业绩经验得0.5分,该管理人员同时具备环保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的得0.5分。 注:注:需提供该人员之业绩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为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该管理人员需为运营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企业信用评价(2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 (略) 级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 http://**:98/kcsgt/XYF?index=0)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0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施工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0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8、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出的,修正后招标文件内容中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文件。
9、其他未尽事宜,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出的“修正后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需下载“修正后招标文件”认真阅读,“修正后招标文件”中修改部分,文字有标红显示。
10、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20 08:30:00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25 08:30: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9-19 17:00修改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9-22 17:00
二、投标人质疑部分
1、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第13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招标文件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进行编制,而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分值和内容却与《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评标办法中的分值与格式内容不吻合,本项目工 (略) 政公用工程,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中对设计业绩无要求,本次招标文件业绩评分中设置设计业绩4分不合理。 3、根据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文《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第5条:设置的类似业绩指标不得超过两项且指标值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本项目除臭废气总规模约400万m3/h,总投资为22000万元。而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17年1月1日起(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4分,本项满分4分。这明显设置业绩指标过高,而且对业绩的针对性太强,本项目工 (略) 政公用工程,应把业绩改为 (略) 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4、招标文件要求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三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2分。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BIM技术人员的配备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本项目评分设置BIM技术人员,明显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一)执行。
2、问:承担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承担主体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4分。全国只有4家单位满足这个条件。投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2分。 纵观全国所有的企业, (略) 同时满足以上这些要求,完全是为其量身定做的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一)执行
3、问:该招标文件严重突破《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且资质、业绩、获奖、人员等相关得分条款明显设置过高, (略) 没有任何单位能得满分,全国也几乎没有满分的单位,完全的量身定做。
招标文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17年1月1日起获得过中华人民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4分。(获奖内容应体现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奖、业绩类通常都是3年内或5年内的有效性,该条款设置17年起,明显为某单位强加的得分条款。
招标文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完成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起(以获奖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本项目基本不可能获得詹天佑或鲁班奖,且获奖时间为17年,已超过常规的5年内,明显不符合常规公平招标文件的设置。
招标文件“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2分。”该组合全国能有几家满分?四库一平台仔细查查就能知道是为哪家单位量身定做的得分条款,这种招标文件能挂网?
答:按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一)执行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原报名平台下载查阅,未下载和查阅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光泽 (略)
代理机构:法正 (略)
时间:2023年9月7日
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ZD[2023]014-2号FZ
各投标人:
经与招标人确认,现对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以下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关于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22000万元的组成,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本次招标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2000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2000万元(含政府统筹资金及社会资本、暂估)。”
2、补充通知(一)“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表格,部分数据引用错误,现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工程业绩:20分 资信:20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 |||||||||||||||||||||||||||||||||||||
项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5 | 2.2.2(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 建设部分报价评分(40分) | 一、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法: A=(工程建设部分最高控制价-勘察费-设计费)×(1-K)+勘察费+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00%~10.00 %(含8.00%,不含10.0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技术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勘察费52万元,设计费348万元。 二、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计算公式: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1。 其中: 1、Q1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1=1;当ai>A时,Q1=2。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运营部分报价评分(20分) | 一、运营部分评标基准价(F基)计算方法: 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Fi=招标人公布的暂定运营费F×(1-下浮率 K2 值) 其中: 1、F基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 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为通过评审的有效 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2、K2 值的取值范围为 8.00%~10%(含8.00%,不含10.00%),不在此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运营部分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项目运营部分投标报价Fi(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按以下具体评分规则计算投标人项目运营部分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PF=20×(1-|Fi-F基|/F基×Q2) PF——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得分; Fi——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F基=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当Fi>F基时,Q2=2。 注: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6 | 2.2.2(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7 | 2.2.2(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8 | 2.2.2(4) | 业绩评分标准 (≤20分) | 设计业绩(≤4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17年1月1日起(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设计业绩得4分:( 需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设计项目业绩无效)否则不得分。 注: (1)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工程总承包业绩(≤4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17年1月1日起(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4分,本项满分4分。 注: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等。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注:“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予重复得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分。 | ||||||||||||||||||||||||||||||||||||||||
9 | 工程技术奖项业绩(≤4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17年1月1日起获得过中华人民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4分。(获奖内容应体现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施工奖项业绩(≤4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完成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起(以获奖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 |||||||||||||||||||||||||||||||||||||||
设计奖项业绩(≤4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17年1月1日起(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 (略) 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个得2分,省级以上奖项最多2分;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个得1分,省级奖项最多2分,设计奖项满分4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 否则,其业绩不计。 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省级(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略)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1)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不可累计计分。 | |||||||||||||||||||||||||||||||||||||||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获奖信息,必须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获奖信息,或者土木工程协会、勘察设计协会等门户网站查询得到其获奖公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地址和获奖信息的相关截图,否则业绩不计。 | ||||||||||||||||||||||||||||||||||||||||
10 | 2.2.2(5) | 资信评分标准 (≤20分) | 企业资质资格(≤4分) | 承担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承担主体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 | ||||||||||||||||||||||||||||||||||||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4分) | 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4分;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作为分 (略) 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 (略) 全资子公司的,得2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 |||||||||||||||||||||||||||||||||||||||
项目人员资质(≤4分) | 投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2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三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2分。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运营人员资质(≤4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运营的单位派出的运营维护指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其中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另一人具备注册公用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运营的单位派出建设运营维护技术指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其中1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另1人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上述人员(4人)不得相互兼职;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4分。 | |||||||||||||||||||||||||||||||||||||||
企业信用评价(≤4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市政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0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工程业绩:5分 资信:15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 |||||||||||||||||||||||||||||||||||||
项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5 | 2.2.2(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80分) | 建设部分报价评分(70分) | 一、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法: A=(工程建设部分最高控制价-勘察费-设计费)×(1-K)+勘察费+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9.00%~11.00 %(含9.00%,不含11.0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技术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勘察费52万元,设计费286万元。 二、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计算公式: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1。 其中: 1、Q1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1=0.5;当ai>A时,Q1=1。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运营部分报价评分(10分) | 一、运营部分评标基准价(F基)计算方法: 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Fi=招标人公布的暂定运营费F×(1-下浮率 K2 值) 其中: 1、F基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 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为通过评审的有效 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3、K2 值的取值范围为 9.00%~11%(含9.00%,不含11.00%),不在此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运营部分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项目运营部分投标报价Fi(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按以下具体评分规则计算投标人项目运营部分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PF=10×(1-|Fi-F基|/F基×Q2) PF——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得分; Fi——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F基=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当Fi>F基时,Q2=1。 注: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6 | 2.2.2(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7 | 2.2.2(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0分)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8 | 2.2.2(4) | 业绩评分标准 (5分) | 设计业绩(1.5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设计业绩得1.5分:( 需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书中需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否则其设计项目业绩无效)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包括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审查完成日期等信息)。查询不到施工图审查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 ||||||||||||||||||||||||||||||||||||
工程总承包业绩(1.5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亿元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等。 (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4)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其业绩不计。 (5)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注:“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予重复得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分。 | ||||||||||||||||||||||||||||||||||||||||
获奖业绩(2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中华人民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 (略) 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0.5分。(获奖内容应体现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提供多个获奖证明的,只计得分最高的1项。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完成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国家级优质工程(含环保工程)奖得1分, (略) 部级优质工程(含环保工程)奖得0.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多个获奖证明的,只计得分最高的1项。 | |||||||||||||||||||||||||||||||||||||||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获奖信息,必须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获奖信息,或其获奖公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地址和获奖信息的相关截图,否则业绩不计。 | ||||||||||||||||||||||||||||||||||||||||
10 | 2.2.2(5) | 资信评分标准 (≤15分) | 企业资质资格(4分) | 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得2分。 上述勘察设计资质只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承担主体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 上述施工资质只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 ||||||||||||||||||||||||||||||||||||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4分) | 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4分;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作为分 (略) 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 (略) 全资子公司的,得2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 (略) 。 |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投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6、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7、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9、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3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至少三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证书),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1分。 若上述人员构成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1人的,其他人员要求不变,得0.5分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运营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的运营单位管理人员中,具有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运营管理业绩经验得0.5分,该管理人员同时具备环保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的得0.5分。 注:注:需提供该人员之业绩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为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该管理人员需为运营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企业信用评价(2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 (略) 级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 http://**:98/kcsgt/XYF?index=0)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0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施工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0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3、投标人需重新下载随本补充通知(二)上传的附件“修正后招标文件2”,评标以“修正后招标文件2”为准。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原报名平台下载查阅,未下载和查阅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光泽 (略)
代理机构:法正 (略)
时间:2023年9月8日
附件: 大气项目可研-绿岛项目深化可研*.pdf (修正后招标文件2)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