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限3个工作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时间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作出的审批决定 |
1 | 山西 (略) 年产 1000 万套带座轴承项目 | (略) 夏县水头镇水头工业园主大街 12号 | 山西 (略) | 山西万源 (略) | 2024.10.11 | 轴承座清洗设备流水线1条,轴承座喷粉流水线1条,大功率空压机1台,重载仓储货架50套,购置数控车铣复合机床48台,圆盘铣床4台,钻床10台,攻丝机10台以及各类检验、办公设备等。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涉及的土建工程量很少,厂区、生产车间地面均已硬化,不会产生太多的扬尘。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车辆运输清洗废水沉淀后洒水逸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的机械作业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主体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等,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分类,将可利用的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不能重新利用的固废禁止长时间堆放在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组织统一清运,送指 (略) 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限值标准参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4/2801-2023) 2、废水 项目废 (略) 排入夏县水头 (略) 理厂,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略))三级标准,同时应满足夏县水头 (略) 理厂进水水 质标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标准: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 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的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有关规定。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