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三 (略) 别墅、商铺等14处资产整体挂牌招租 | |||||||
项目 编号 | QY*HN1146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8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2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略) 吉 (略)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年) | 挂牌底价 (元/年) | ||||
1 | 东方花园酒店 第一号别墅 | 414.40 | 1,* | * | 4,* | |||
2 | 东方花园酒店 第二号别墅 | 414.40 | * | |||||
3 | 东方花园酒店 第三号别墅 | 371.24 | * | |||||
4 | 东方花园酒店 第四号别墅 | 414.40 | * | |||||
5 | 东方花园酒店 第七号别墅 | 414.40 | * | |||||
6 | 东方花园酒店 第八号别墅 | 414.40 | * | |||||
7 | 东方花园酒店设备楼(共三层) | 700.56 | * | |||||
8 | 兴华园海景酒店主楼-1 号铺面 | 42.90 | * | |||||
9 | 兴华园海景酒店主楼-2 号铺面 | 42.90 | * | |||||
10 | 兴华园海景酒店主楼-3 号铺面 | 42.90 | * | |||||
11 | 兴华园海景酒店主楼-4 号铺面 | 42.90 | * | |||||
12 | 兴华园海景酒店主楼-5 号铺面 | 42.90 | * | |||||
13 | 兴华园海景酒店主楼-6 号铺面 | 20.50 | * | |||||
14 | 兴华园海景酒店前空地 | 669.03 | * | |||||
合计 | 4047.83 | 4,* | ||||||
租赁 期限 | 3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2% | |||||
租金 支付 | 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无 | 租赁押金(元) | 首年3个月租金 | |||||
标的 状态 | 原租户租期到期日:2024年9月30日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 现状 | 1.标的 (略) 吉 (略) ,毗邻大东海旅游区,交通便捷。位于大东海核心区域,距离海边仅步行1分钟距离,距离三亚凤凰机场30分钟车程, (略) 中心10分钟车程,地理位置绝佳。附近有夏日百货商场及大菠萝商城。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1-标的6产权证号分别为:三土房(2002)字第1532号、三土房(2002)字第1533号、三土房(2002)字第1045号、三土房(2002)字第1534号、三土房(2002)字第1535号、三土房(2002)字第1536号; 3.标的7产权证号:三土房(2002)字第1537号; 4.标的8-标的13产权证号:三土房(2003)字第0181号; 5.标的14产权证号:三土房(2003)字第1539号。 | |||||||
租赁 用途 | 商业。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以上标的原租户仍在承租中,现有租约将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原租户也将于租约到期日退租退场;招租方负责原租户清退工作,若因原租户清退问题出现影响新租户进场及项目交易等情况,招租方承担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3.承租方应根据招租方许可后的租赁用途和经营业态进行实际经营,不得擅自变更。如承租方擅自变更,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且不退还押金和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并由承租方赔偿给招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方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场地进行大面积改造。影响设计效果的,如需改造须招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如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造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招租方如将运营权委托给第三方,在合同期限内,同等条件下,承租方继续保有《租赁合同》的权关权利和义务。 5.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使用权转租给第三人。若承租方擅自 将标的转租给第三人使用,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且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标的且不退还押金和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 6.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7.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1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 (略) 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24]第0309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三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B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钟智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中共海南海控 (略) 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纪要海控美建党纪字〔2024〕24号;海控美建函【2024】11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控股备案表(*);琼海宾函【2024】38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及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吉 (略) |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3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9月2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踏勘确认及承租承诺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 (略) 别墅、商铺等14处资产整体挂牌招租 | 8月23日9:00 | 9月24日9:00 | *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踏勘确认及承租承诺书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交易一部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