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乌口督顶、马山、老涧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新会区会城东门路 (略) 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0750-*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乌口督顶、马山、老涧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中闸二小组蟾蜍王(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露天开采矿山,开采规模为380万立方米/年,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矿区面积1.00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62m~+5m,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采剥扬尘采取洒水喷雾降尘;钻孔粉尘采取干式捕尘装置处理;爆破粉尘洒水喷雾降尘;破碎粉尘产尘点进行负压收尘,同时配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筛分采用水洗筛分;产品堆场扬尘通过对地面覆盖及喷洒水雾降尘处理;道路扬尘通过道路硬底化、篷布覆盖物料、进行喷淋洒水处理。 2.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洒水车用水;洗车废水经洗车槽清洗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矿山生产抑尘用水和湿法生产用水,不外排;水洗振动筛废水经过“沉淀罐”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通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工业场地设备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运输路线;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装药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挖方弃土均用于基建,不排放;生活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和废弃含油抹布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清理产生的泥沙作为洗砂原材料外销。 5.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进行生态恢复;对复垦责任范围内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