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赐 (略) 41000t/a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二标段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设备(土石方设备及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ZJ-TCXMB-SBZL-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天赐 (略) 41000t/a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二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浙江 (略) ,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赐 (略) 41000t/a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二标段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租赁的土石方设备及塔吊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浙江天赐 (略) 41000t/a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二标段建筑工程位于 (略) 高新园区纬五路与纬二路的交叉路口。由浙江天赐高新材料建设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浙江 (略) 设计,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略) 监理。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352.55㎡,项目总建筑面积25723.35㎡,建筑形式为框架/钢结构,罐区为独立圆形基础。本工程共7个单体,无地下室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形式为框架/钢结构,其中2栋为有梁无板结构,楼层铺设钢梁+花纹钢板,层高为6m,总建筑高度为25.4m,2栋为有板框架结构,剩余3栋为配套用房;3个罐区,基础为独立圆形基础,2515m室外道路(6m宽)。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单位进行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 (略) 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至 2022年9月14 日,每日8: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赐项目经理部( (略) 柯城区纬五路)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3年9月18日 9 时30分至10时00 分。
7.2 递交地点:浙江省 (略) 柯城区纬五路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赐项目经理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8日 10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铁建商城(http://**)。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赐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柯城区纬五路
联系人:严来东
电 话: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郭杰
电 话:*
监督电话:0791-*
2023年9月5日
附表1
1.招标设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需用数量(台) | 租期(月/台班) | 计划租赁起止时间 | 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01 | TSFSB-01 | 挖掘机 | 斗容量1m | 1 | 5个月 | 2023年9月 | (略) 柯城区高新技术园区 | 200元 | 包月 |
02 | 挖掘机 | 140 | 1 | 5个月 | 2023年9月 | 炮机包月 |
03 | 挖掘机 | 斗容量0.5m | 1 | 5个月 | 2023年9月 | 包月 |
04 | 装载机 | 850 | 1 | 5个月 | 2023年9月 | 包月 |
05 | TD-02 | 塔吊 | 6010 | 3 | 5个月 | 2023年10月 | 包月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所投业务的经营范围。
(2)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土石方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 5 年,塔吊品牌要求为“中联”、“徐工”或“江汉”,且出厂日期不得超过 3 年,且均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必须有监督检验报告。
(3)具备报价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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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文件设备种类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