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农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静海区西翟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农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7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元,自筹*元,招 (略) 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农机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农机采购项目,标段内容: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农机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 (略) 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 (略) 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略) 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09:30
开标地点: (略) 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静海区西翟庄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静海区西翟庄镇顺民屯村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雁塔 (略) 253号
联 系 人:贺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