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领悟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质,积极践行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荆门篇章, (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细落实。8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组 (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略) 更新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 (略) 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专家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发展历史、重要意义以及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方法程序;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分局通过具体的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例介绍了工作经验;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2024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制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会议 (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和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要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荆门建设,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 (略) 直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标对表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专班专人抓好落实,全面加强案件线索筛查,扎实推进案件的办理和结案。强化横向协同、纵向沟通、联动攻关,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主动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公益诉讼等程序的有效衔接,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要加强案例评比。要加强学习研究,勤办案、能办案、办铁案,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适时组织典型案例的“晾晒”工作,每年选取各单位1—2个案例进行评比,互相学习交流,互相借鉴提高。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自觉承担赔偿责任,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理念达成社会共识。
四是要强化督办指导。生态 (略) 直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目标意识,按照时间节点统筹调度,确保案件线索应赔尽赔,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常态化、法治化和规范化, (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