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5万余吨大型结构件、销轴、销套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余吨大型结构件、销轴、销套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制造二路3号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项目概况: | 安徽 (略) (略) (略) 萧县经济开发区制造二路3号,建设年产1.5万余吨大型结构件、销轴、销套项目(重新报批),项目占地面积约86亩,拟购置锯床、切割机、数控车床、钻床、抛丸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投资金额为25000万元,项目投产后可达到年产1.5万余吨大型结构件、销轴、销套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萧县 (略) 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1)切割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排放(2)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喷塑粉尘通过设备二级滤芯装置+自带旋风+15m高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4)固化废气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处理后排放;固化供热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机处理后于DA004排气筒排放 (5)淬火废气通过集气罩+油雾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05处理后排放 (6)喷漆及烘干废气、电泳及烘干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6处理后排放;烘干供热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机处理后于DA006排气筒排放 (7)QPQ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8)QPQ氮化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9)酸洗废气通过酸雾吸收塔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10)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垫 四、固废:生活垃圾定点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金属废料、金属沉渣、焊渣、金属粉尘统一收集在一般固废间,然后统 (略) ;喷塑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淬火液、废淬火液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防锈油、废防锈油桶、废吸附棉、废催化剂、废漆桶、废桶、废盐渣、废活性炭、废酸、酸洗槽渣、钝化槽渣、磷化槽渣、废油渣、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项目已于2021年8月13日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1】360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108-*-04-01-*。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