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茂未来都会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同时依据 (略) 市委、 (略) 市人民政府签发的《关于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 * 条:“对于未开工或在建设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时调整套型结构”, (略) 部调整。具体为:1、拟对原批准的E- * # (略) 建筑单体平面调整,建筑层数由原批准的6层调整为3层;2、拟对原批准为7层的F-3#楼 (略) 减层,调整后为东单元6层、西单元7层;3、拟将原批准垃圾收集点调整为移动式分类垃圾桶;4、拟将原批 (略) 调整为两个 (略) ,拟调整后,其中 * 个 (略) 位于D-1#楼北侧道路旁( (略) 附近),另外 * 个位于E- * #楼东侧,E- * #楼北侧;5、拟将原批准 * 期F- * #社区大堂增大;6、为满足人防要求,拟对 * 期地库的配电房、风机房、人防设 (略) 调整优化。该调整于 * 日- * 年8 (略) 了公示,公示期间收 (略) 的相关异议。
现该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自身建设需求,同时结合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 (略) 申请 (略) (略) 部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将原批 (略) 所处位置调整 (略) 地;将原批 (略) 调整为 (略) ,位置位于E- * #、E- * #楼东侧(详见附图)。
该项目拟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原批复的 *** . * 平方米调整为 *** . * 平方米,绿地率由原批复的 * . * %调整为 * . * %,总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均保持不变,调整后的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公 (略) 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 * 日- * 日
公示地点: (略) 市 (略) 站, (略) (略) , (略)
(略) 址:www.wl.nc.gov.cn
联系方式: (略) (略) 敖学文
电话: *** (规划科)
*** (办公室)
地址: (略) 市 (略) 区梅岭大道人防大楼
附件:调整相关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