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 (略) 面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 (略) 面改造项目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3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 (略) 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 (略) 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490号)批准,招 (略) 交通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略) 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 (略) 面改造工程位于G202国道黑大 (略) 境内,路线起于园台岭,终止于徐河洼,设计桩号为K1502+559–K1514+217(统计桩号K1502+353–K1514+217),全长11.658公里(路线中需要拆除重建的桥梁为:青石关北桥、青石岭北桥、泉眼沟桥、朱甸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 (略) 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第①、②、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略) 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①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提供以上第①、②、③项中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业绩同时满足以下第①、②、③项的要求: ①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 (略) 土建工程(含路面)的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或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元的二级及以 (略) 修复养护(不包 (略) 、热再生、封 (略) (略) 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②完 (略) 面冷再生(结合料类型须含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 (略) 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③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小型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或者完成 (略) 土建工程(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包含1座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小型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第①项业绩要求。 2、企业业绩应在“辽 (略) 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企业业绩中第①项业绩”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项目总工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企业业绩中第①项业绩”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 (略) 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3.2其他要求:根据《关 (略) 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略) 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 (略) 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必须齐全(其中包含资质 (略) 面类、交安类、桥梁类),满足本项目要求】,牵头人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任一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与其他联合体任一成员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由于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 (略) 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 (略) (略) 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 (略) 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4.5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7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https:/ /http://**/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 (略) 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略) 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投标人需准备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在开标现场或远程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
5.5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 (略) (略) 网站》(http://**)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 (略) 》(http://**)、《辽宁省公共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略)
联 系 人:孙女士
地 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79号
电 话:0417-*
招 标 人: (略) 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金牛山大街东 79 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佟先生
联系电话:0417-*
招标代理: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徐先生、闫女士
联系电话:024-*
邮 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