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 (略) /鲁山中学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9 16:20:45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22 08:00:00
内容:
工程名称: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项目。 (略) 详细地址: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东侧。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地下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合同工期:560天,合同总价:2.5亿元。
二、采购人信息
询价人: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齐媚 *
技术联系人:侯新景 *
地 址: 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 (略) 内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品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基准价(元/吨) | 备注 |
1 | 盘螺 | HRB400E Φ6mm | 65.00 | 3500 | 参考价 |
2 | 盘螺 | HRB400E Φ8mm | 55.00 | 3500 | 参考价 |
3 | 盘螺 | HRB400E Φ10mm | 125.00 | 3500 | 参考价 |
4 | 螺纹钢 | HRB400E Φ12mm | 20.00 | 3500 | 参考价 |
5 | 螺纹钢 | HRB400E Φ16mm | 15.00 | 3500 | 参考价 |
6 | 螺纹钢 | HRB400E Φ20mm | 6.00 | 3500 | 参考价 |
(1)投标单价(A1)=投标基准价(B1)+综合费用(N)
(2)投标单价(A1):每吨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3)投标基准价(B1):钢材B1=3500元/吨。投标基准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基准价统一设定为:B1=3500元/吨
(4)综合费用(N):为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且综合费用含装车费、搬运费)。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综合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5)供应期结算周期规定: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
(6)结算单价(A2)=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用 (N)
(7)供应期结算基准价的规定:
结算基准价B2:以到货当日“ (略) (http://**)”公布的“ (略) 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首次公布的(不参考备注栏价格,逢节假日,以节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价格为准)对应品牌规格、型号 (略) 价为结算基准价,若无对应厂家报价,则以到货当日“ (略) (http://**)”公布的“ (略) 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作为采购物资对应的结算基准价(B2)。
(8)现场验收盘条、盘螺以过磅数量为准(检斤验收);螺纹钢以理计数量为准(检尺验收)。
(9)未公布规格、品种结算基准价的确定: (略) 站已公布的最接近的 (略) 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
(10)需求时新增的规格、品种结算基准价的确定: (略) 站已公布的最接近的 (略) 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
如中标单位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供应了没有在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所列规格型号的,按实际供应的规格 (略) 站对应的规格型号进行结算。综合费用(N)按投标报价表中所有规格综合费用(N)的算数平均值确定。
(11)除特别说明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略) 站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四、钢材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钢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等的规定。
1.建筑用热轧圆盘条
牌号HPB300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引用标准。
1.1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引用标准。其中:公称直径允许偏差:B级精度。外形不圆度:B级精度。
1.2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其中:1000kg≤每盘(捆)≤2500kg,在交货地点过磅计重交货,必须具有原厂标识挂牌。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牌号:HPB300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引用标准。表面形状:光圆钢筋
级别:Ⅰ
强度等级:HPB300 公称直径6、8、10、12、14、16、18、20、22、25、28、32mm。
强度等级: HPB300
2.1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必须具有原厂标识挂牌。其中:按1类包装类别包装,2000kg≤每捆≤3000kg,标准定尺9米或12米。
2.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
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
14-2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
外形不圆度:≯公称直径公差的50%.
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抗震)钢筋
执行GB/T 1499.2-2 (略) 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RB400/HRB400E;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必须具有原厂标识挂牌;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3000Kg;直条状态1500Kg≤每捆≤30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2-2018/XG1和《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HRB400/HRB400E钢筋的化学成分C+Mn/6不应大于 0.5%,并不得采用余热处理(高压穿水)工艺。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螺按实际重量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螺纹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T*—2016国家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2016的规定。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的钢筋,每60 t 为一批,不足60 t 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按批抽样测量直径、称量每延米重量并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检验。
盘螺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计重交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二)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4.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盘条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五、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经理部工地施工工地。
六、合格的报价人(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含)人民币。
3 ) 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3月1日前。
七、产品报价
1)限定品牌:安钢、山西华鑫源。
2)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
八、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E信通、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进行支付。
2、结算期限: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材料验收合格后当月30个工作日内开始支付第一期结算货款的80%,第二个月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结算货款的80%,以此类推(*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剩余15%货款下月付清,待验收全部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5%。(若货款逾期支付,不计利息与损失)。
九、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8:00时
十、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