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尼区那曲镇罗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HJ-NQBX- ***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色尼区那曲镇罗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比选人为:色尼区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比选范围:对村道路新建 * .11㎡、健康步道新建 * .18㎡、深水井 * m、 (略) (略) 附属 * m、室外给水管 * m、室外排水 * m、室外供暖管道 * m、无塔供水设备房 * ㎡、 (略) * ㎡ (略)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施工过 (略) 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工作;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色尼区那曲镇;
2.6实施周期:以概算批复批准工期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 (略) (略) 门 (略) 业工程设计 * 级(含 * 级) (略) 业工程设计 * 级(含 * 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 年01月11日至 * 年01 月13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色尼区 (略) 一楼会议室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4.1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色尼区 (略) 公示栏》、《色尼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色尼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瓮志强 ***
代理机构:西藏鸿锦 (略)
联系人:刘正山 ***
日期: * 年 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