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民航西南局函〔2022〕2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各50%,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
2.3工程概况:日喀则和平机场位于西藏自 (略) 东北方向的江当乡,距市中心(市政府)直线距离40千米,公路距离48千米,距自治 (略) 直线距离179千米、公路距离221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3个C类机位的站坪,新建1条垂直联络道;改造既有航站楼,增建2座登机桥;建设2500平方米的机场综合业务楼,扩建航管综合业务用房730平方米、特种车库650平方米,配套改造空管、助航灯光、消防救援、供氧、供暖等设施。
2.4招标范围:
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民航专业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招标范围包括: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交付等国家和民航行业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环保等全面负责,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统筹组织和协调等总承包管理工作;须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系统建设内容,满足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相应专业所包含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运行安全、系统完善的建设内容及批复的不停航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2.4.1设计
负责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根据工程实施需要所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有关论证评审、有关报批、审批手续 、施工过程中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不停航施工方案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编制报审工作。同时负责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两个标段的设计界面、施工界面的设计统筹、协调工作。
2.4.2施工(含采购,下同)
负责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采购等,并配合通过竣工验收、行业验收。
(1)施工内容主要包括:
a.飞行区工程:包括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飞行区供电及助航灯光、飞行区消防救援等;
b.航站楼工程-弱电系统:包括广播系统、航班信息显示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安防门禁系统、安防隐蔽报警系统、时钟系统、 (略) 络及综合布线系统、标志引导系统、弱电机房改造及其配套附属;
c.航站楼工程-离港系统:包括离港系统软硬件及与其他弱电系统接口;
d.航站楼工程-机电及工艺设备:包括登机廊桥(含VIP固定梯)、安检设备及传输设备、专业柜台及航站楼座椅、室内维护及清洁设备等;
e.空管工程:包括航管工程、气象工程设施设备工艺部分新建和原有设备的拆除搬迁(航管楼建筑装饰、总图、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现有管线 (略) 改造除外);
f.弱电工程:包括飞行区通信工程和航站区通信安防工程( (略) 、安防系统);
g.拆除改迁工程:本标段施工区域建(构)筑物、树木、管线(含地下)等的拆除、改迁及清运;
h.本项目正式批复的不停航施工措施内容;
i.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和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涵盖的所有内容。
(2)采购内容: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民航专业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和联合试运转。
2.4.3 EPC工程总承包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承包人负责工程内包含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竣工交付等国家、行业要求的所有工作,承包人实施总承包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须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系统建设内容,满足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相应专业所包含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运行安全、系统完善的建设内容及批复的不停航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内容;承包人负责对接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两个标段之间的设计界面和施工界面。
2.5建设地点: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
2.6计划周期/工期:
2.6.1设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文件。
2.6.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 4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7月30日;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72日历天(含冬歇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项目负责人、各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3.3.1 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机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 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机场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可以为同一人。
3.3.3 各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三类人员B 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3.4.1 设计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4C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含)以上机场工程设计业绩。
3.4.2 施工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载明时间为准),具有飞行区等级 4C(含)以上且合同金额*元(含)以上的民用机场场道工程不停航施工业绩、具有飞行区等级4C(含)以上且合同金额*元(含)以上的民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不停航施工业绩、具有飞行区等级4C(含)以上且合同金额*元(含)以上的民用机场民航空管工程业绩、具有飞行区等级4C(含)以上且合同金额*元(含)以上的民用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各地区管理局处罚,没有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限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应当分别满足对应项的要求。
3.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8.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中需详细附有联合体各方的施工界面(不限于附图、文字描述)等信息(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8.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2-11-01 09:00:00至 2022-11-07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符合公告3.2条要求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
提示:投标人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完成注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 (略) 上登记信息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01 09:00:00至 2022-11-07 17:00:00,在 (略) (略) 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 (略)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1-24 09:30:00,地点为 (略) 未央 (略) 16号白桦林国 (略)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略)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略) (略)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西北 (略) | |
地 址: | 西藏拉萨贡嘎机场 | 地 址: | (略) (略) 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鑫 | 联 系 人: | 安素萍、刘岩 | |
电 话: | 0891-* | 电 话: | 029-*-8017 | |
传 真: | / | 传 真: | 029-*-8050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http://**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日期:202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