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广西东 (略) 提交的有机厂原料罐区新建*醛储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宜州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联系电话:0778-*,通讯地址: (略) 宜州区发展大厦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383办公室,邮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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