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略) (略) 房产管理中心农村房屋综合险 (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救助保险)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房产管理中心农村房屋综合险 (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救助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4
项目名称: (略) 房产管理中心农村房屋综合险 (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救助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房产管理中心农村房屋综合险(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救助保险)采购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切实贯彻落实20 (略) 住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17]48号),要求各地要在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的同时,积极拓展因房屋坍塌致人员伤亡的保险赔偿险种,推进城乡住房保险“同城同政”。为更好地拓展农村住房保障范围,健全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我中心拟针对农村住房采购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救助保险,该 (略) 对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改造的管理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单年度预算金额为140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许可经营范围含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业务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http://**/)。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房产管理中心( (略)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地 址: (略) 三北大街7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利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健、孔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莹巧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南二环东路1158号
传 真:/
联 系 人:赵先生、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4-*、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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