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建年产*吨码钉丝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吨码钉丝制品项目(第一阶段)
2、建设地点: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工 (略) 1号
3、建设单位: (略) 利 (略)
4、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利 (略) 投资*元,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工 (略) 1号闲置厂房建设“新建年产*吨码钉丝制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一阶段实际建设内容:在现有工程同厂区内新租赁7、14号车间及15号车间部分区域增加租赁面积,购置安装生产设备(1-4号拔丝生产线、热镀锌铝生产线2条、电镀锌生产线1条,5-8号拔丝生产线未建设,热镀锌生产线未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一阶段产能为年产*吨码钉丝制品。
5、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于工
7、联系电话:涉密不公开
8、邮箱:*@*q.com
9、全本报告查看地址:http://**
注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