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 (略)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近期新型城镇化有关工作部署,为重点聚 (略) 县产业支撑能力不足问题,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因地制宜推进 (略) 功能提升和县城补短板建设,我委拟开展《 (略)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并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
二、项目预算
费用控制价最高不超过(略)元(大写:(略)万元整,含税)。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初完成初稿(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三)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团队,至少具备三年或以上课题研究行业从业经历, (略) 县级及以上经济社会课题研究工作;
(五)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六)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参与过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近5年);
(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名提交材料
参加遴选的机构,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相应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需附报价测算明细表,其各项指标的报价需合理且符合实际(格式自拟);
(二)技术(工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六)“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信用儋州”网站和中国 (略) 的 (略) 页截图;
(七)提供承担新型城镇化及经济社会研究相关课题合同关键页,加盖单位公章。
六、遴选方式
依据报价、资质、业绩、信誉等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七、相关申报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机构,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信用建设科(邮寄信封上需注明“《 (略)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课题申报”,邮编(略))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遴选机构寄送的申报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单位的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文心
联系电话:0898-(略)联系地址: (略) 洋浦经 (略) 迎宾大道1号洋浦大厦16楼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