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环能 (略) 拟对2023-202 (略) 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造价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 (略) 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造价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对2023-2024年度已完成11个充电场站(合同总额约*元)进行结算审计。(详见附件3)
3、最高限价:采用折扣值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国家取费标准的60%(报价大于60%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最终费用据实结算且总价不超过14.*元。(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计费)
4、工期要求: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结束。
5、质量要求:本次采购项目的质量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服务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http://**.cn)的信用查询。经查询,投标人若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以后)承担过一项(含在建项目)单项合同项目投资达*元及以上结算审核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获取方式:
4.1 本项目投标需缴纳报名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止,投标人需通过对公账户将报名费汇款至招标人要求的相应账户,截止日期前汇缴成功的,视为已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汇款成功的或未通过对公账户汇缴的,视为未报名,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 获取方式: (略) 环能 (略) (略) 站信息公开栏相应公告下端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4.3 若招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 (略) 环能 (略) (略) 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4.4 此项目报名费100元, (略) 账户
户名: (略) 环能 (略)
账户:**
开户行: (略) 黄石分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30分。
5.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略) 环能 (略) 三楼开标室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分表详见附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环能 (略) (略) 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送达时请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否则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环能 (略)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14-*
附件:
1.综合评分表
2.2023-202 (略) 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造价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合同范本
3.结算审计项目清单
附件1:
综合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参考细则 |
价格部分(30分) | 报价得分 | 30分 | 评标基准价为参与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不小于五家)的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1. 当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时 F=3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M 2.当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时 F=3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N 其中:F: 为投标报价得分,F≥0; M、N: 是评标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M、N分别取值为0.5 、 0.1。 |
商务部分(30分)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15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以后)承担过1项(含在建项目)单项合同项目投资达*元及以上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得0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最多得15分(同一合同分为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5分 | 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缺一项或未提供或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 |
主要人员 | 1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从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得2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师及以上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技术部分(40分)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 10分 | 咨询服务方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与工程实际相符合,符合国家现行审核、工程造价政策、方针,审核目标严格、起点高,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 良、优,分别酌情得 0-3分、4-7分,8-10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造价控制方案 | 6分 | 1 对材料、设备等的价格进行控制的方案 0-3 分 2 现场变更签证的审核及工程变更结算方案 0-3 分 | |
重难点分析 | 6分 | 咨询服务方案中对工程特点、重点、难点所制定的措施可靠,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 0-1 分、2-3 分,4-6 分, 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
进度控制 | 6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工作进度保证措施考虑周全、合理可行,能够保证高效按期完成咨询服务工作。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 良、优,分别酌情得 0-1 分、2-3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
组织协调 | 6分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承包人、招标人、投标人等单位之间建立一定组织协调关系,确保相互间信息沟通顺畅,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 良、优,分别酌情得 0-1 分、2-3 分, 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6分 | 结合项目特点,能提供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 良、优,分别酌情得 0-1 分、2-3 分,4-6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附件2:
2023-202 (略) 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造价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方): (略) 环能 (略)
咨询人(*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全过程结算审核以及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023-202 (略) 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造价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3.工程规模: /
4.投资金额: 约*元
5.建设工期或周期: 以施工工期为准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竣工结算审计
三、服务期限
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结束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遵循国家现行法规的情况下,满足专用条款和委托人的要求。
五、酬金、计取方式、支付方式
1.酬金与计取方式:最终费用据实结算,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 计费,总价不超过14.*元。
2.支付方式:(1)项目分批完成竣工验收后,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方完成结算审计报告经*方确认后,以该批次结算审计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上述计取方式计取费用后,*方支付每批次费用的70%给*方;(2)待所有批次的竣工结算报告完成并经*方认可后,*方支付剩余尾款给*方;(3)每次付款前30天,*方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方审核会签后方可付款,否则*方有权暂缓支付而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4)若造价咨询费用累计超过14.*元,则本合同自行解除。
六、合同文件及解释
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条款或文件;
2.协议书;
3.专用条件;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通用条件;
7.中标通知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2024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__ (略) 环能 (略) 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 份,咨询人执 * 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 代理人: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本合同通用条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 (略) 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见第一部分协议书,当以上文件冲突时,以对委托人有利的为准。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在资料确定后的_ 7 个工作日内。
2.2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其权限范围:负责与咨询人业务有关的第三方协调工作,为咨询人提供外部条件。
2.3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条件,派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 人,且其中必须具备 名土建专业、 名安装专业造价人员。
3.1.2 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人的联络工作等。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中标后确保投标文件中所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所有人员按工程进度要求和委托人要求到位,除因死亡、中标后患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工作及委托人要求更换的原因外,不得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其他人员,除了必须取得委托人同意外,其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其他人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接受委托人的违约罚金, (略) 罚5000元,且委托人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咨询人不得有异议。
3.1.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1)工作执行力度与效率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2)无视委托人对本项目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3)对委托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1)在收到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完成审核工作;(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结算报告书。
3.2.2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
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 。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结算审计期间,如咨询人有舞弊及其他恶意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咨询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作为违约金。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自身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酬金总额(扣除税金)。但如咨询人有主观故意或者与利害关系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并被查证属实的,赔偿金不受上述额度限制。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 / ,其他约定: / 。
5.2 支付申请
按照第一部分协议书执行
5.3 支付酬金
按照第一部分协议书执行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因工期、内容调整而增加费用。
6.1.2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咨询服务酬金按按照第一部分协议书执行。
6.2 合同解除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
7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_种方式:
(1) 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委托人所 (略) 提起诉讼。
8.其他
8.1保密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咨询人对本项目造价咨询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报告以及结算审计工作中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咨询人对从本项工作业务中,由委托人提供或咨询人查询知晓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咨询人对其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所必须,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转交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咨询人承担侵害委托人商业秘密的责任,并承担服务酬金100%的违约金。
8.2 联络
8.2.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5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2.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 ,送达点: (略) 环能 (略)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8.3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咨询人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9.补充条款
9.1若政府抽审咨询人承担的审计项目,咨询人应积极配合政府审计,如政府审计在审计中发现咨询人漏审、少审等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咨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2因咨询人失职等原因给委托人造成实际发生经济损失,在责任范围内由咨询人向委托人予以补偿一切经济损失。
附件3:
序号 | 合同 | 单位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1 | 首批充电桩设备集采项目 | (略) (略) | 2498.3994 |
2 | (略) 充电场站建设项目二期(10KV高 (略) 及箱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及 安装工程 | 黄石久丰智能机 电有限公司 | 331.* |
3 | (2023年度)10kv高 (略) 及箱式 变压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湖北长江电气有 限公司 | 409.* |
4 | (2023年度)箱变低压侧部分土建及附 属工程 | (略) 自来水建 (略) | 797.* |
5 | 2023年度第三批10kV高 (略) 及箱 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湖北嘉亨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 237.* |
6 | 2023年度第三批箱变低压侧部分土建及 附属工程 | (略) 城发建设 有限公司 | 297.1017 |
7 | (略) 充电场站超充站工程项目高压 设备采购及土建工程施工) | 西 (略) | 171.* |
8 | (略) 充电场站超充站工程项目(液冷 超充设备采购)合同 | 湖北省盛创光速 (略) | 118 |
9 | (略) (略) 行政村新能源充电桩建 设工程土建施工合同 | (略) 城发建设 有限公司 | 35 |
10 | (略) 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2024年度华 新1907等一批17个充电站土建及附属工 程 | (略) 城发建设 有限公司 | 223 |
11 | (略) 充电场站建设项目2024年第一批 (10kV高 (略) 及箱式变压器)设 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金 (略) 有限公司 | 91.* |
合计 | 5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