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贵州华优 (略) 水果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贵州华优 (略) 。
二、拟使用林地地点:位于瓮安县江界河镇茶园村,拟使用林地面积为0.2763公顷,无林木蓄积,共涉及1个县1个镇1个村。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项目高温库拟使用林地面积0.0400公顷,无林木蓄积;生产物资库房及水果分拣车间拟使用林地面积0.0200公顷,无林木蓄积;绿化及排水沟拟使用林地面积0.0322公顷,无林木蓄积;辅助用地拟使用林地面积0.1841公顷,无林木蓄积。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四、拟使用林地情况:项目拟使用林地类型为经济林林地面积0.2763公顷,无林木蓄积。项目拟使用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面积0.2763公顷,无林木蓄积。项目拟使用保护等级为Ⅳ级的林地面积0.2763公顷,无林木蓄积。项目拟使用地类为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2763公顷,无林木蓄积。拟使用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为集体,林地面积0.2763公顷,无林木蓄积。
五、公示期限: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9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 邹 创
联系电话: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