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肥料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肥料产品质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 (略) (略) 关于开展2 (略) 肥料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蚌农函〔2024〕63号)要求,我局于10月17日-18日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 (略) 内的肥料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送到安徽 (略) 进行检测。现把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安徽 (略) 生产的复合肥N+P2O5+K2O≥38%(18-12-8含氯),抽样基数为2000kg。送安徽 (略) 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二、安徽佳 (略) 生产的有机肥N+P2O5+K2O≥4.0%%(2.0-1.0-1.0有机质≥30%),抽样基数2000kg.送安徽 (略) 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三、 固 (略) 生产的有机肥N+P2O5+K2O≥4.0%% 有机质≥30%,抽样基数1000kg.送安徽 (略) 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从肥料抽查的情况来看,肥料生产企业能够依法依规生产,有利保障了我县农用肥料质量。 (略) 将 (略) 场监管,确保农用肥料产品达标、质量安全可靠。
特此公告。
固镇县 (略)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