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安瑞光电汽车照明系统制造项目(二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瑞光电汽车照明系统制造项目(二期工程)(一阶段)
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006号(南溪 (略) )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项 (略) (略) (略) 006号(南溪 (略) ),实际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目前建成一阶段,在一期工程租用1#厂 (略) 域内新建UV漆喷涂线、大灯防雾剂喷涂线、真空镀生产线各1条,并配套建设1 (略) 理系统,对一期工程产生的汽车大灯及尾灯塑料零部件进 (略) 理,其中UV漆喷涂汽车大灯塑料零部件50.(略)件/年,防雾剂喷涂汽车大灯零部件50.(略)件/年、真 (略) 理塑料零部件150.(略)件/年。项目UV漆喷涂线、大灯防雾剂喷涂线、尾灯防雾剂喷涂线均为自动喷涂线,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喷涂、固化等;真空镀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真空镀膜、炉内面涂等。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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