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中“■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43,*(含暂列金2,*、暂估价1,*)]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现修改为:“■人民币[41,*]元(含暂列金1,*、暂估价1,*)。”
2、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中“■暂定[43,*(含暂列金2,*、暂估价1,*)]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为: “■人民币[41,*]元(含暂列金1,*、暂估价1,*)。”
3、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中“■暂定[2,*]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暂列金额。”现修改为:“■按照[人民币1,*]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4、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5暂估价中“■暂定[1,*]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暂估价。”现修改为:“■按照[人民币1,*]元报价。”
5、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暂定[2,*]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不得竞争。”现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人民币[2,*]元报价,不得竞争。”
6.本项目招标清单及招标文件附件已重新上传,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 (略) ,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请投标人重新登录广 (略) ( (略) )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附件。
珠海 (略)
珠海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