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略)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方式
1.项 (略) 十大新兴产业及民生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2. 我校限报1项,项目经费为学校配套。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实施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算。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同一年度未申报省、市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不含软科学项目)。
5.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6.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7. 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1式2份,报 (略) 办公室(雨耕楼808)。*@*ttp://**。
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科技项目申报书
2. (略) 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3.关于开展2024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略)
2024年12月23日
- 附件【附件1 (略) 科技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次
- 附件【附件2 (略) 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doc】已下载 次
- 附件【附件3 关于开展2024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pdf】已下载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