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资福 (略) 城区17千米,是宁灰线中部的一个农业大镇,镇域内有粮食生产万亩示范片1个、烟叶种植千亩片1个,各类农民合作社118个,家庭农场25家。全镇共有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村民小组)280个,承包户(略)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略)个,实测耕地面积(略)亩。2018年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共签订承包合同(略)份,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略)户。
二、相关标准: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GB/T (略)-2018);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地点: (略) 资福镇。
2、服务期限:2024年底完成技术测绘服务、网签工作等;2025年3月底前完成档案整理服务。
五、服务标准:1、技术测绘服务
1.1测绘技术服务内容
(1)分类整理摸底核实数据服务:收回《摸底申请表》予以分类整理,整理出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有变化两类,形成调查清单;
(2)比对数据服务:根据业主方从相关部门拷贝的相关数据,如宅基地建房、征收征用减少耕地、农户分户地块分割等改变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的,开展农户承包地已改变地块信息与未改变承包地块信息比对,制作农户承包地测绘调查数据改变情况对照表;
(3)农户申请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技术服务:对照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承包地清单,按照延包方案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垦复等形成的新增耕地、未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集体机动地等进行调查测绘,并进行现场指界,形成调查测绘结果报告;
(4)将调查测绘报告内容分类成公示资料技术服务:将上述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调查测绘报告数据,分类成农户承包地数据公示清单、集体机动地数据公示清单,整合成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公示表》。
1.2数据技术服务要求
(1)导出加工基础数据服务:从市级农村土地承 (略) 中导出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数据,将其加工成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简称《摸底申请表》),打印发放至农户,组织农户摸底核实,自愿申请填报成员和地块现实情况,组织比对核实,开展摸底核实技术服务指导培训;
(2)整合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数据技术服务:将农户承包地信息无变化的农户数据(含仅成员变化)与有变化(成员、地块)的农户测绘调查数据予以整合,制作出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简称《公示表》),印发至乡镇、村组公示,逐户与农户核对确认。有纠错的农户《公示表》,修改完善,再印发乡镇、村组与农户确认;
(3)制定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归户表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单位将已完成的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数据加工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简称《归户表》),印发至乡镇、村组,组织村组发包方和承包方农户签字确认。
1.3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1)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对标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规范》《调查规程》《编码规则》等技术要求,对乡镇、村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汇交,整乡范围内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地块接边,确保接边后地块矢量数据无重叠,形成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调查变更数据库,符合国家农村土地 (略) 签数据导入技术要求;
(2)数据质检技术服务:对标《数据库规范》与国家农村土地 (略) 签系统技术要求,对汇交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质检,以 (略) 签系统数据标准;
(3) (略) 签技术服务:按照农村土地 (略) 签系统技术要求,批量创建农户土地 (略) 签账号,将数据加密( (略) 签系统规定的加密规范) (略) 签系统,组织发包方、承 (略) 签系统开展在线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4)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农户承包地数 (略) (略) , (略) ,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证书后信息返回农业农村部门。期间,因技术服务单位原因出现农户承包地信息不准等问题的,由技术服务单位整改并完成。
2、档案整理服务
2.1档案整理及扫描技术服务内容
(1)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试点农户(承包方) (略) 签系统导回的承包地电子数据纳入档案整理范围;
(2)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试点农户(承包方) (略) 签承包地数据匹配的纸质档案及其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整理范围;
(3)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试点实施工作资料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整理范围;
(4)省市县乡各级关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采购试点工作文件资料及其扫描件纳入档案整理范围;
(5)省市县乡村组关于资福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试点工作档案资料如档案目录、会议纪要、土地 (略) 证明材料、测绘工作底图、工作汇报材料、工作底图及公示图等,按要求纳入档案整理范围,具体以省里出台的档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准。
2.2技术服务标准要求
(1)数据成果技术标准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GB/T (略)-2018);
(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质量标准。
(2)技术指标
(2.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2)数据格式
矢量数据采用Shape fi1le格式;
栅格数据采用IMG或TIF格式;
属性表数据采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的mdb格式;
文字报告及表格数据采用WORD、WPS、EXCEL、PDF格式;
图件成果及扫描资料采用PDF或JPG格式;
元数据采用XML格式。
(2.3)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a),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
界址线边长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六、验收标准:供应商 (略) 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其生产的调查成果需在规定时 (略) 县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略) 本级自查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形式,包括驻场调查、报告编制、成果审批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成交供应商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3、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