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洛扎县城水源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洛扎县洛扎镇、扎日乡,本工程水源点位于乃村上游10km处,水源为地下水,水源点地面高程4618.5m左右,县城水厂地面高程3912.0m,供水总落差706.5m,拟在水源新建引流渠及取水口做为输水管道的专用取水口,引流渠及取水口根据地形条件在合理位置布置,取水口后接供水管道,将水流送至受水区域。
工程主要由水源工程、引水管线工程组成,输水主管道沿洛扎雄曲右岸布置,依次为:水源点→乃村→曲措村→白沙村→蒙达村→扎日乡→拉隆村→吉堆村→共康村→鞋吉村→贾谊村→县城,线路总长约51km,采用单管供水,管材采用PE罐,沿线设置12座分水口,12座减压池,10座排气、补气阀井,5座放空阀井。
2、项目建设过程概况
(1)2016年11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山南市洛扎县城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山发改基建[2016]658号)同意本项目立项;
(2)2016年7月,受洛扎县人民政府委托,平凉 (略) 编制《山南市洛扎县城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8月完 (略) 生态环境局(原西藏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3)**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6]18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4)工程于2017年10月开工,2019年11月建设完成,工程投入运行。
(5)**日,西藏洛扎县水利局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介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6]183号)进行了批复。工程验收调查时的工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机构设置及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西藏洛扎县水利局在施工期建立健全了环保组织机构,加强了监督检查,落实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工程投入营运后的环境管理工作西藏洛扎县水利局具体负责。
四、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日至**日
2、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西藏洛扎县水利局
联系人:龙勇
联系电话:*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3号中凯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891-*
电子邮箱:*@*q.com
附件